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沈阳市补齐城市治理短板提升城市功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3日
沈阳市补齐城市治理短板提升城市功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十三五”规划实施,高标准实施城市建设,彰显城市品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张蓝图绘到底,着力补齐城市治理和基础设施领域关键短板,切实提高城建计划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城市功能,促进民生改善,为加快推动沈阳振兴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紧密围绕做实大规划、建设大都市、振兴大沈阳,坚持规划引领,依据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以项目为依托,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城市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提质提档,按照“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要求,有序推进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通过3年的努力,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承载力和宜居度显著提升。
1.着力补齐交通设施短板。到2020年,重点整合市域交通设施,构筑疏解中心城区拥堵、畅通内外联系、对接区域交通、保障市民出行的城市交通体系。地铁运营里程达到150公里,快速路里程达到371公里,跨河通道增至20座,主城区铁路平交道口全部完成改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40%。
2.着力补齐市政设施短板。到2020年,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排水防涝、雨污分流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大幅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到7天,新增地表水65万立方米/日,主城区电网容载比达到1.8,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达到2%,20%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排水重现期标准提高到国家3年一遇标准。
3.着力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到2020年,建立以公共租赁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城市增绿提质行动取得实效,城市宜居水平全面提升。改造棚户区1.75万户,建设宜居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150个,改造村内道路3000公里,完成全市剩余11.2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8.1万户农村改厕任务,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促进教育、医疗、文体、通信等公共服务资源均等化配置,智慧城市建设综合实效达到全国前10名,部分城区实现5G通信试点应用。
4.着力补齐治理管理短板。到2020年,构建有利于协同推进的现代城市治理综合执法体系。实施市政设施“管养分离”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设施维护管理。建立完善新型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完成水务一体化改革,培育城市水环境综合优质运营服务商。以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管理精细、功能完善、文明和谐、服务高效”的城市管理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在完善相关规划基础上,完成地铁4、9、10号线工程,开工建设地铁2号线南延长线和地铁3、6、7号线等工程;开展有轨电车与浑河两岸地铁、综合交通枢纽的衔接线建设,强化城市“一河两岸”交通联系;计划新建、改造公交场站10处,增设公交港湾站157处,新建公交站务室60座,新增、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2550台。到2020年,地铁运行里程达到150公里,初步形成“一横、两纵、双L”地铁网络主骨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100%;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40%。(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建委,沈阳地铁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2.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加快东一环快速路、长青街快速路、沈辽路快速路、胜利大街快速路建设,总里程31公里;启动浑南大道快速路、北一路快速路(二期)、沈康高速公路延长线建设,总里程37公里。到2020年,新增快速路里程68公里,全市快速路里程达到371公里,路网密度到达0.3公里/平方公里,进一步完善快速路交通系统,提高城市出行效率。(牵头单位:市建委、城管局、交通局,铁西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3.治理城市交通堵点。改造沈吉铁路、裕虎铁路、长大铁路沿线平交道口;完成中央大街、东塔、王家湾跨浑河桥工程,推进和平大街桥、文溯桥前期工作;打通昆山路西延长线等断头路和二环三好街等交通堵点。到2020年,改造铁路平交道口29处,新建跨河通道3座,打通断头路12条、拥堵节点10处。(牵头单位:市建委、城管局;配合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4.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推动已批在建项目配建停车位20万个,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位11.5万个,通过盘活土地资源、挖潜能力增加停车位18.5万个,通过“互联网+”开展车位错时共享解决停车位10万个,同时按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现以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外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体系;启动停车管理立法工作,提高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和使用效率;推进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实现停车电子收费管理。到2020年,建设盘活停车位60万个,进一步提高交通通行效率,初步改善主城区“停车难”局面。(牵头单位:市建委、规划国土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执法局、交通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二)提升市政公用设施水平
5.提高排水防涝能力。今冬明春计划实施7大类工程:水系出口改造,拓宽细河、北运河下游出口,增加河道下游排水能力;排水干线建设,建设北运河、南运河东部西部截流主管线;区域泵站建设,建设三面闸、龙王庙、胜利等3座泵站,改造北三、精勤等6座泵站;地道桥积水综合改造,新建、改建柳条湖、望花、北二等11座地道桥泵站;积水易涝区改造,系统解决昆山路、宁山地区、联合路、下坎子地区、滂江街、泰山路等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足问题,新建雨水行泄通道10处;海绵城市建设,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新建和改造小区、道路、广场,实现源头减排;应急管理工程,通过新建4处污泥处理站、清掏修复管道、采购抢险养护设备、建立智能管网信息系统等,提升城市抢险能力及管理养护水平。到2020年,按照“大雨不积水、暴雨不内涝”要求,实现水系出口、排水泵站、排水主干管线达到国家3—5年一遇标准,完成城市主要积水易涝区改造,20%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牵头单位:市建委、城管局、水利局,沈阳水务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国土局、房产局、环保局、公安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6.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城市新区和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重点建设21公里铁西新城综合管廊、5.8公里浑南新城综合管廊二期工程;老城区结合道路改造、河道整治等,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重点完成12.6公里南运河段综合管廊、2.3公里南北二干线综合管廊;健全地下综合管廊收费保障和监管等制度,形成入廊完备、收费合理、运行顺畅、保障充分、监管有力的地下综合管廊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到2020年,全市运行管廊长度达到61公里,主城区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配建率达到2%。(牵头单位:市建委,铁西区、浑南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国土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7.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启动大伙房输水配套西部净水厂(二期)工程和辽西北供水配套工程;重点完成358个小区、646公里内网改造,735个小区、2350公里入户管网改造,更新改造市街管网、新建输水干线;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有序关停主城区自备井,重点维护、检修及技术改造城市应急备用水源19处;通过新建、改造、升级供水设施和管网,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质量;完善水质监测系统,提高供水水质保障能力。到2020年,显著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新增地表水供水量65万立方米/日,中心城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建委、水利局,沈阳水务集团;配合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8.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引入东北电网系统电源,建立充足的电源供应系统,城市中心区重点新建盛京500千伏变电所;完善变电所布局,新建滂江等220千伏变电所11座,新建曹仲等66千伏变电所8座,规划新建供电线路长度412公里,满足金廊沿线、方城、中街、铁西新城等区域用电负荷增长需求。到2020年,主城区电网容载比达到1.8,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9%,供电系统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电力设施安全保障水平及供应能力不断提高。(牵头单位:沈阳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9.提升供气保障能力。加快外部气源引入,完成中石油秦沈线、大沈线天然气气源建设,形成多气源供气格局;每年实施约200公里的老旧管网改造工程,消除安全隐患;建设LNG储站和142公里高压燃气管网,构建以门站接收长输管线气源、储配站储气、调压站调气的全域供气模式,提升我市燃气应急储气保障能力。到2020年,建成供气高压外环管线,应急储气保障能力达到7天以上,完成700公里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中心城区燃气管道普及率达到98%。(牵头单位:沈阳燃气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有关区县市政府)
10.提升消防救援能力。完善消防队(站)建设布局,重点完成地铁消防站、明廉消防站、开发区石化特勤消防站、浑南区特勤二大队消防站建设;重点排查维护现有消火栓及消防水鹤,新增建设消火栓、消防水鹤共1500处;增强地铁消防救援能力,加大装备采购力度,提升消防通信设施装备水平。到2020年,消防救援整体装备处于副省级城市中上游水平,地铁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财政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三)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1.改善居住环境质量。结合去商品房库存、缩短消化周期要求,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建”“补”结合方式实施保障,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加快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建设,重点实施8个在建项目、2.9万套保障房建设及配租工作,同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现“居者有其屋”。到2020年,完成2.9万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目标,改造城市棚户区1.75万户,通过改善居住环境质量,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牵头单位:市房产局;配合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12.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实施莫子山雕塑公园、浑河于洪滩地公园、丁香东湖公园、智乐公园、前山公园、雷锋广场、百鸟公园等项目建设;实施50块街边绿地绿化提标升级,提升城市绿化景观形象,推进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完善绿地结构功能,建设避难救援设施,增加防灾避险功能,实现惠民利民;健全管理养护监督机制,补充绿化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左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规划国土局,有关区县市政府)
13.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做好农村垃圾、污水、粪便、村容村貌、村内道路及边沟、绿化、改厕等治理和改造工作;实施设施完善提质工程,进一步完善规划,开展危房改造、安全饮水、清洁能源利用等工程;实施宜居示范创建工程,开展宜居示范乡镇、宜居示范村建设达标行动。到2020年,改造3000公里村内道路,完成全市剩余11.2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8.1万户农村改厕任务,创建宜居示范乡镇20个、宜居示范村150个,农村基础设施提高至全省中上游水平;坚持共同缔造理念,基本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市建委、城管局、水利局、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14.改善居民基本出行条件。实施城市老旧破损街巷道路整修工程,对在建的55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配套道路完善工程;在城市重点街路、商业圈、交通事故多发点增建行人立体过街设施;建设丰乐一街、天坛二街等4处浑河与百里水系连通通道;结合地铁新线建设,在城市外围打造大型P+R换乘停车场;增设常规公交停车场,增加出租车蓄车及引导标志;完成老旧小区内道路整修工程。到2020年,完成150条城市破损严重街路和314个老旧小区道路整修工程,增设行人过街安全岛65处,新增行人过街设施30处,满足市民基本出行需求。(牵头部门:市建委、城管局、交通局、房产局;配合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5.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成慢道骨架系统,结合“一河两岸”建设,重点打造以浑河慢道和南北百里运河慢道为核心的“鱼骨状”慢道系统。重点实施42公里浑河马拉松赛道维修改造工程和浑河慢道东西两侧延伸工程;利用百里运河沿线绿化带和部分城市道路,建成48公里自行车专用道;在百里运河两侧各建成100公里健康步道。完善慢道联络系统,将“鱼骨状”慢道系统串联成网,覆盖学校、医院、地铁站点、商业圈等重点功能区。利用现有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和绿化带,重点完善城市主次干道慢行空间和配套设施;开展老城区街巷道路整治,清除城市支路违章占道物,将慢道延伸至社区,增强城市“毛细血管”通行能力。建设慢道配套保障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隔离设施,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问题;在公共交通站点周边区域规划建设非机动车租赁点、停车设施等。到2020年,建设慢道骨架系统300公里,完善城区慢道联络系统600公里,实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路系统分离,慢道系统更加通达便捷。(牵头部门:市建委、城管局、公安局、执法局;配合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6.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通信、教育、医疗、体育等各类资源配置,重点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建立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格局。重点加强智慧城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集成落实各项国家信息化政策,在5G通信试点、大数据应用管理、信息惠民示范等方面,打造精准治理型、发展创新型智慧城市样板。重点完善基础教育场所布局,结合城市重点区域、新城新市镇的开发建设,推进义务教育设施优质均衡发展,同步加强便民体育设施建设。对医疗需求及建设布局进行有效规划和引导,重点在周边副城等重点发展区域,以新建、迁建、改建等形式调整医疗设施布局,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缓解看病难。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到2020年,智慧城市建设综合实效进入国家前10名,实现部分城区5G通信的试点应用,主要副城至少设有1家三级综合医院,义务教育及社区文化设施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体育局、文广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17.推动综合治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构建大城管体制框架,发挥城市管理高位协调机制作用,实现市、区县市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推进市政设施维护养护体制改革,改变“重建设、轻维护”局面,实现“管养分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推进城市水务一体化改革,实施我市水务投资多元化与供、排、污一体化的大水务改革战略,培育城市水环境综合优质运营服务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及PPP项目审批流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运营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市政设施养护体制、深化投融资体制及水务一体化等改革取得实效。(牵头部门:市城管局、执法局、规划国土局、发展改革委,沈阳水务集团;配合部门:市建委、财政局)
18.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将城市管理“触角”延伸到城市的各个方面,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施工现场、住宅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立面空间、窗口地区、交通运行、城市运行保障等10方面精细化管理工作。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逐一分类、量化指标、明确标准、确定流程、细化考核,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手册,形成全方位、分专业、可量化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到2020年,以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实现“管理精细、功能完善、文明和谐、服务高效”的城市管理目标。(牵头部门:市执法局;配合部门:市建委、城管局、房产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19.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努力解决群众不满意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治理交通拥堵,提高城市交通出行效率;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拆除各类违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推进工地标准化建设;加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切实改善市容环境;推进广告牌匾和灯饰亮化整治,不断美化城市景观。坚持强基与治理同步实施,做好治理行动后精细化管理衔接,巩固治理行动成果,形成常态化管理,防止反弹。(牵头部门:市执法局、建委;配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20.搭建城市管理平台。开展市、区县市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和职责划转移交,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强化网格管理,科学划分技术网格和管理网格,逐级建立实名负责的属地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智慧城管,建成涵盖市容环境秩序、公共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管理、城市运行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等方面的统一智慧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责、管辖范围、执法程序,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更加全面、具体、有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对标一流、创新理念,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由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牵头部门:市执法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管理局、建委、规划国土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沈阳市补齐城市治理短板提升城市功能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补齐城市治理短板提升城市功能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环保局、建委、城管局、执法局、房产局、交通局、水利局、人防办,沈阳燃气集团、水务集团、供电公司、地铁集团和各区县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主要领导同志兼任。
(二)建立工作体系。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牵头单位要依据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工作,加强日常协调调度和工作推进;配合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主动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三)拓展资金来源。争取中央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统筹使用各类政府性建设资金,形成政府投资合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现全产业链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PPP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提高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效率和服务质量。发挥城投集团、地铁集团的融资保障功能,统筹运用税收、费价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政府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
(四)坚持规划引领。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架构,逐步推动总体规划、控详规划等法定规划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规划管理标准和规划编制标准,重点完善沈阳专项规划编制办法和成果控制线标准,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将补短板、提功能各项建设任务纳入重点项目储备,按照“分级储备、逐级审核、逐步推进”的原则,做实做细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积极落实项目投资、预选址、用地指标等建设条件。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前期项目、新开工项目、在建项目、竣工项目的分类推进工作。
(五)优化设施管理。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确保已建成设施发挥效益,保证投资有效性。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公共交通、便民服务设施的市场化运营,初步实现建管分离、管养分离。制定城市精准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工作方案,开展施工现场、住宅区、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立面空间、窗口地区、交通运行、城市运行保障等10项全面提质提档三年行动。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智慧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