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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开展“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12月25日来源:市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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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 2018年12月25日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振兴实体经济,充分发挥各级干部在助推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和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难题,在全社会形成重视企业家、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及省、市委有关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企业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改进作风,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原则,组织动员全市各级机关干部深入企业,送政策、察实情、解难题、促发展,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提振发展信心,加速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内容

  联系企业的干部可采取当面沟通、电话沟通、网络沟通等灵活方式深入企业,宣传和讲解中央及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企业用足用活政策,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落地,让企业从政策扶持中增强获得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企业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做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收集归纳企业反映的各类诉求,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区县(市)营商局反映并主动跟进,保证企业反映的每一件诉求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同时,通过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切实解决好企业各类诉求,真正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三、组织体系

  成立市“万人进万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其他市级领导和各区县(市)、各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阎秉哲兼任,办公室设在市营商局,负责综合协调、日常调度、跟踪落实、监督考核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书面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工作。各区县(市)应参照市里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活动参与人员包括:市委常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主要领导;市和区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副处级(含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各区县(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中层以上干部。[人员分配安排:市级3000人左右,区县(市)2000人左右,区县(市)直部门、乡镇(街道)5000人左右]

  为加速推动企业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有效解决,市级设立由分管副市级领导负责、主管市直部门牵头、各区县(市)及相关市直部门配合的五大工作专班,即涉及政府诚信问题工作专班、涉及税费问题工作专班、涉法涉诉问题工作专班、涉及城市建设问题工作专班、涉及企业融资问题工作专班。根据企业反映的集中诉求,及时增设其他工作专班。各区县(市)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解决问题工作专班。

  四、工作机制

  (一)明晰对接方式。为确保活动高效有序开展,将全体市直单位活动参与人员分配到各个区县(市),由各个区县(市)负责填报市直及本地区机关干部的联系企业对接表,保证每名干部与所联系企业一一对应。各区县(市)确定的联系企业要以驻区及所属的中小民营企业为重点,突出实体经济企业。各区县(市)要在充分征求联系企业及对接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做好联络表的综合汇总,报市“万人进万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营商局)。进一步实施市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与对接企业建立长期固定联系,倾听企业心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二)明确对接内容。从12月11日开始,以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同时带头联系企业为标志,我市“万人进万企”主题活动全面展开。12月中旬,对全体活动参与人员开展服务培训。12月底之前,各对接企业要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全体参与活动的同志要完成与企业联系人对接。在对接过程中,参与活动的干部要充分发挥“服务员”“联络员”“信息员”“协调员”的作用,掌握企业发展情况,了解企业问题需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惠企惠民政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

  (三)及时解决诉求。市“万人进万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民企直通车”手机APP,打造职能部门与企业数字化的沟通联络平台,畅通诉求渠道。每名联系企业的干部是企业诉求建议办理的第一责任人,通过手机APP第一时间将企业诉求、意见建议、询问事项向平台提交。按照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对于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按照市、区县(市)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将诉求建议分别提交市、区县(市)营商局,由市、区县(市)营商局转交相关地区和部门办理,并责成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限时办理,及时向企业回复办理结果。针对企业反映相对集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由市、区县(市)营商局负责转交市、区县(市)工作专班协调解决。上述渠道仍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转交市、区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涉及省直部门的问题,商请省营商局协调解决。市、区县(市)工商联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负责收集其他民营企业的诉求,对自身无法解决的诉求转交市、区县(市)营商局协调解决,构建全方位诉求受理渠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把开展此项主题活动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服务企业常态化的重要载体,积极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参与活动。各级领导同志要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坚决杜绝包办代替。鼓励参加活动的干部,采取灵活方式多联系、多服务、有求必应,坚决做到不添乱、不作秀、无事不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干部选派标准和名额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增加联系企业的干部数量,同时鼓励参与活动的干部一人联系多家企业。

  (二)严明纪律,强化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活动参与人员要秉持服务理念,严格工作纪律,不得干扰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接企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对接干部调整须提前报市、区县(市)营商局批准。要强化督促检查,市工商联负责对企业诉求办理的满意度进行定期抽查,市营商局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总结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评,对成效明显、真心为企业解决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无故不参与活动、工作流于形式、服务企业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点鲜明的宣传方案,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活动推进过程中涌现的新做法、取得的新成效、形成的新经验、树立的新典型要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跟踪持续报道,特别是要大力宣传企业和全市人民对此次活动的评价和感受。同时,要注重总结提炼活动中的特点和亮点,积极向中央及省级媒体推介,争取更大舆论支持,不断扩大我市干部深入基层、服务企业群众的影响力。

  附件:沈阳市“万人进万企”活动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