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三资”规模不断增加,因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沈阳市新民市纪委监委始终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作为监督重点,压实主责部门责任,切实发挥保障促进作用。在纪检监察机关大力监督下,农民群众对于没有缴纳土地承包费就占用村集体土地等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更加不能容忍,对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予以举报。
1月12日记者获悉,2021年,新民市纪委监委共查处农村集体土地、机动地发包等“三资”领域问题15件,立案15人。
/举报/100多亩机动地 没收承包费
2021年初,新民市法哈牛镇荣盛堡村“两委”换届期间,镇党委收到一封关于村干部的举报信,在诸多举报问题中,该村土地承包费问题引起镇纪委注意。
“举报线索反映,荣盛堡村有100多亩机动地,一直有人在耕种,但是多年来土地承包费一直没有收取。”镇纪委书记程珍国说,“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将核实的问题线索上报给了新民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的纪检监察协作区,由第一纪检监察室对案件进行全程指导督办。”
机动地是指村集体为了解决因人口变化、征地、自然灾害等各种情况导致的人地矛盾问题而预留的土地。机动地应归村集体所有,如果对外发包必须要征得村民代表同意,走正规发包流程,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经镇纪委核查,荣胜堡村163.8亩机动地近11年没有收取承包费。
/争议/承包合同未签 村干部主责
过去土地不值钱,村里按人口分配剩下的机动地土质也不好,谁能种谁就种了,并没有产生矛盾。但在2009年,荣盛堡村土地分配开始有了争议。“有地的不爱交地,没地的还想要地。”程珍国介绍,2009年,该村为了将土地重新发包,举行过一次竞价承包,这163.8亩机动地公开竞价发包一年,承包给27户村民。“土地名义上是承包出去了,但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却一直没签。”
经查,荣胜堡村机动地自2009年至2020年被承包户无偿占用,未缴纳承包费,给村集体收入造成损失,村党支部原书记娄扩文、邱洪库及村委会原主任陈吉兴,违反工作纪律,负主要责任。在审查期间,三人能积极配合组织,对自己的问题有了深刻认识,态度诚恳,新民市纪委监委建议法哈牛镇纪委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要求镇纪委指导该村按照相关文件和法规要求,进行后续整改。
/整改/明晰承包关系 追缴承包费
法哈牛镇纪委针对荣盛堡村多年拖欠的机动地承包费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明晰承包关系,要求承包户按照承包合同足额缴纳承包费,并督促荣盛堡村及时追缴陈欠的土地承包费。“荣盛堡村制定了收缴土地承包费工作方案,2021年的承包费如期收缴,2020年以前的陈欠费用,通过做群众工作逐步收缴。”程珍国说,如果承包户拒绝缴纳承包费,该村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村集体资产。
现任荣胜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吉兴表示,近年来,随着村里承包户纷纷发展大棚种植,他们的收入增加了,认识也提高了,现在收取承包费不像过去那么难了。
据了解,截至目前,2021年的土地承包费已收缴近3万元,2020年以前的承包费用,考虑到尽量减轻农户负担,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收缴。
/成果/举一反三 严查“三资”问题
“集体资金使用不当,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历史遗留的债务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这些现象关乎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也是影响基层组织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新民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乱象,打通村财务堵点痛点,农村群众的心头事才能得以解决,基层工作才能顺畅开展。
据统计,2021年,新民市纪委监委共查处农村集体土地、机动地发包等“三资”领域问题15件,立案15人,挽回经济损失19万余元。
下一步,新民市纪委监委将立足职责职能,坚持监督保障执行,压实主责部门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着眼促进完善发展,总结规律、查找漏洞、补齐短板,推动完善农村基层监督体系和监督机制。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