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受到刑事处罚,不但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还依然享受着原有的工资和待遇。为进一步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市纪委监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无死角、全覆盖”地将大数据技术全面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用“火眼金睛”的大数据监督,让这种破坏公平公正的行为无处遁形。
事件
社区矫正人员享原有工资待遇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在大东区委第四轮巡察过程中发现,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王某2012年因赌博被判缓刑,然而在社区矫正期间,他不仅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还一直享受着原有的工资和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党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给予党纪处分,公职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因此具有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的社矫人员,就应当受到相应的党纪和政务处分,同时对其职级、待遇进行相应调整。”大东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辉说,“经调查发现,王某没有如实向单位报告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区司法局和司法所的相关负责人也没有按规定到王某所在单位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因此,王某的单位对其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并不知情。”
随后,调查组对王某进行了依纪依法的处理,同时对区司法局和司法所相关人员的失职失责行为,也进行了严肃的问责。
收集数据构建监督模型
“王某的情况并非个例,调查组在处理这起案件的同时,发现在同一个社区的矫正人员中,还有一位社区党员存在同样的情况。”王辉说。由此,调查组推断,此类问题在其他社区也应是普遍存在的,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于是我们再次通过区司法局的社矫中心,调取了区内社矫人员的相关信息,经过与党员和部分公职人员信息数据的人工比对,又排查出了5名党员和监察对象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区纪委监委通过梳理同类案件,发现了问题的根源。“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缺乏对处置人信息的沟通机制,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称。”王辉说。
为此,区纪委监委开发构建了“社区矫正的党员和监察对象未受纪律处分问题的专项监督模型”。在数据收集时,区纪委监委调取了五类信息数据,包括区内党员信息数据、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信息数据、社区干部信息数据、从事公务的编外人员信息数据和2012年以来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数据。在一个个数据比对和碰撞过程中,区纪委监委织起一张严密的监督网,将社区矫正的党员和监察对象未做纪律处分的问题一网打尽。
经过大数据比对,大东区纪委监委发现疑似问题线索48条,其中党员44人、监察对象1人、编外人员3人。经调查核实,目前已经立案22件。相关人员都已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大数据监督维护社会公平
“以案件开路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由查处个案到排查类案,通过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打通了各个单位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王辉表示,专项监督模型的建立,使区纪委监委更迅速、成系统地发现社矫人员未受纪律处分的问题,以此来处置那些意图侥幸逃脱党组织和主管单位处理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切实维护了党组织形象和社会公平,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
区纪委监委从全面梳理监督任务和问题清单着手,进一步拓宽建模思路。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工作开展以来,梳理全区60家主责单位监督任务,涉及残联、卫健、民政、教育、招投标、征收、财政、人社等30余个领域。
“大数据监督让睡在电脑里的数据‘活’了起来,逐步打开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全覆盖监督的新局面。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完善监督体系推动治理体系建设。”王辉说。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