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沈阳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实现良法善治,为推动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保驾护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作立法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晓东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健主持会议,市领导连茂君、王健、王冬石、马占春、徐璐、邓福林、安俊辉、于龙、段文龙、赵东岩、王翔坤参加会议。
易炼红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形势带来新挑战、新征程呼唤新作为,着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不断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努力实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易炼红强调,要优化立法质量,真正实现站得住、行得通、用得好。要把握正确方向这个根本,坚决贯彻中央大政方针,严格遵循宪法法律规定,准确把握立法职权定位。要聚焦振兴发展这个大局,着眼实施“五高”措施、建设“四个中心”,积极开展立法工作,注重增强针对性、突出特色化、填补空白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要坚守以人为本这个取向,坚持集中民意、着眼民生、解决民急,切实做到立法为民。要扭住务实管用这个关键,着力在搞好调研、科学论证、精打细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立法的精细化程度。
易炼红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合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切实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要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认真行使好地方立法权,进一步加强立法协商、健全工作机制。要重视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要全面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广泛听取各个方面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沈宗河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