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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天下英才 助推沈阳振兴发展
时间:2023年04月27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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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3年04月27日

  近年来,沈阳市不断升级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出台了“兴沈英才计划”,形成了涵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创新创业、服务保障等全周期的政策体系,推进了高精尖人才、产业人才、技能人才、青年后备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市人社局紧紧围绕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大局,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在“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上做文章,积极优化人才环境,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突破 把人才认定权交给用人单位

  沈阳市建立了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实事求是的认定机制,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不唯头衔、称号、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综合人才的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业绩贡献、薪酬待遇等因素,将获得同行业专家认可的各类实用人才、专门人才,经其他省会以上城市认定的人才纳入认定范围。2023年,已完成第一批人才认定487人,其中B类15人,C类122人,D类350人。

  积极构建“企业认可、市场评价、政府支持”的人才认定新模式,有成熟人才管理体系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自主认定科技创新人才。2022年,在原有10家“链主”企业基础上,将自主认定单位扩大至220家。2023年,计划进一步扩大自主认定范围到300家。

  支持 吸引高层次人才有政策

  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100万元科研经费,“一人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

  每年支持5名左右站在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在某一科学领域具有权威性、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备较强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和战略科学家潜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奖励、110万元项目经费和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每年支持50名左右在沈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重大科研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和国防军工重大项目,具备一定科技组织领导才能,在所处行业或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取得突出业绩、成果转化显著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70万元项目经费和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市人社局按年度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企业按照上年度目录岗位引进的人才,根据其能力素质、紧缺指数、薪酬水平、贡献程度等条件,择优给予30万、15万、9万、6万元四档奖励支持。2022年,对17家企业引进的43人给予奖励支持,惠及汽车及零部件、通用机械装备、航空、智能传感器等15条产业链重点企业。

  培养 博士后建站在站有资助

  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申报设立博士后培养平台。2022年,经积极推荐,国家人社部批准我市新增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家,为历年最高。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围绕各单位科研项目、技术攻关实际需要,引进培养优秀博士后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为沈阳建设国家级人才高地和人才集聚平台储备力量。

  对在沈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和50万元建站资助。经批准备案进入工作站或基地开展科研工作的博士后,在办理进站手续并完成开题报告后,给予博士后在站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最长资助两年。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博士后,分3年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此外,沈阳市还对上一自然年度依法纳税且年度工资薪金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高层次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企业科技创新骨干人才等3类人才贡献专项奖励。根据人才所作贡献程度,分16档给予0.5万—50万元奖励。2022年,经组织申报、区县推荐、联席会审议,确定奖励人选705名。今年此项工作预计开展时间为7月份。

  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推出18个服务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协助人才解决好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事项;不断完善数字化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主动服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全年服务人才达到8000人次以上。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韩冰、曲俊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