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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2年02月15日来源: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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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2022年0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和平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和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一)主动公开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718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939条,政务新媒体公开1997条,其他方式公开245条。

  公开决策信息69条、执行和结果信息344条、管理信息415条、“六稳六保”信息12条、预算决算信息225条、重大项目信息146条、重大民生信息446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3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10条、其他领域信息344条。

  组织新闻发布会9次,参加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3次。区长信箱共受理有效信件211封,已办理209封,公开28封。

  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线下活动,接待群众340人次,解答问题1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7件,结转上年度3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本年度办理109件,结转至下年度办理1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7件,被纠错4 件,行政诉讼4件,被纠错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对1979-2019年期间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集中废止了一批政策性文件,并在政府网站标注废止和失效情况。编制完成区、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制发了《关于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网站内容发布三级审核责任制度,与网站使用单位责任人签订了《政府网站内容发布责任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版块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新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级栏目1个、四级栏目18个、五级栏目50个,集中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依据《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和《沈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了《和平区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定期对全区各单位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政务公开集中培训1次,覆盖全区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34人;开展一对一交流培训50余人次;对依申请公开量较大的单位加强日常业务交流,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9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6

1

0

0

0

0

1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4

0

0

0

0

0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1

0

0

0

0

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0

0

0

0

0

6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5

0

0

0

0

0

15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8

1

0

0

0

0

1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4

0

2

7

1

1

0

2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上年度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展示平台不够规范、展示效果不够突出及部分重点领域公开不够规范、不及时问题已得到解决。下一步,将开展多种方式业务培训和座谈交流,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以检查促提升,以考核促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发出依申请公开事项收费通知16件、总金额190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