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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02月01日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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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 2021年02月0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为先导,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主线,以加强主动公开和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为重点,以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为方向,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依据制发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涉密”四个属性,通过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5784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7条,政务动态类信息5646条,解读政策性文件6部,并公布政策解读信息6条。回应市民来信32封,平均回复时间1天。市科技局政务微信沈阳科技plus发布信息305条。

  强化政策解读引导,精准解读科技政策文件。一是积极参加微民生访谈节目。分别以《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双创载体建设 培育创新创业主体》为题,对《沈阳市关于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相关政策进行专题解读。二是注重“一图读懂”式解读。2020年,市科技局共制定政策文件6部,采取“一图读懂”方式,全部以图文形式进行解读,便于沈阳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直观读懂相关政策,使惠民科技政策能够顺利直达各科技企业。三是多渠道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学习强国、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对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给予重点报道,在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平台宣传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新闻报道169次,其中光明日报1次,科技日报6次,辽宁日报18次,沈阳日报61次,辽宁电视台4次,沈阳电视台29次。

  持续扩大政务服务范围,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市科技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进政务服务工作,将政务服务事项增至16项,全部上网开展“一网通办”,并按照《沈阳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标准》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市科技局政务服务事项指南,添加政务服务事项常见问题和政策解答,提升了政务服务方式完备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科技局2020年依申请公开文件收到申请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在文件制发方面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发布《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拟制公文时必须认定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要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确保不断提升政府公文的公开比例。经统计,市科技局2020年政府公文主动公开率达89.8%。

  持续加强网站建设自查。坚持每月3次对网站更新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保证链接有效正常。2020年收到市政府办公室全市普查通报12期,全部合格,未出现扣分点。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持续提升市科技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市科技局重新调整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依照市政府办公室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市科技局工作实际,取消“政务公开”栏目关注度不高,缺少实际成效的相关子栏目,最终整合开设5个二级子栏目,12个三级子栏目,并重新规范上传信息400余条,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科技局根据人员调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机构建设。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有效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全年,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紧扣时间节点,严格按照上级指示要求高标准落实,工作开展卓有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63

-1104

235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因缺少政策解读材料延迟政策文件制发情况。二是利用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效能需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阵地有待巩固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深入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五公开”,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运维。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宣传,主动发布信息,全年保证在300条以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