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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资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02月01日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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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2021年02月01日

  一、总体情况

  沈阳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照《沈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相关指标和规定要求,调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012条,其中国资要闻203条、国资监管28条,国企改革21条,国企发展37条,信息公开189条。我委更新发布《2020年国资委权责清单》《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市国资委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市国资委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及“三定”职责、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等相关信息;公布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按季度公开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重大变化事项等信息;公开市属国有企业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负责人变动、年度薪酬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对依申请事项答复。“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提高信息公开效率,规范受理渠道,并在《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受理等内容。

  截至目前,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按要求时限予以答复。我委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门户网站链接市政府“六稳”“六保”专栏,及时发布“六稳”“六保”有关信息;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设置草案意见征集、意见采纳情况栏目,通过网络形式向公众征求意见;采取图示文字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努力将“政策语音”转化为“群众语言”;发布2020年沈阳市国资委权责清单,同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关切相关内容进行主动回应;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已按照新标准,规范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完成网站协议第6版改造,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我委新媒体已加入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群;依申请公开新平台已完善单位及负责人资料并上线使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要求》、《沈关于印发沈阳市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公开清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信息的收集、制作和发布工作,疫情期间增加《战“疫”国企在行动》专栏,及时发布官方疫情信息,保证网站涉疫信息每日均有更新,尤其涉及国企战“疫”、复工复产信息每日均有上报,全年网站涉疫更新信息4500余条,并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等工作,确保报送和发布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在沈阳市举办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暨首次“云端”大型政策咨询活动,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 助推政府治理现代化”为主题,依托互联网平台在线上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在沈阳产权交易所利用大屏幕进行政务公开宣传,在国企系统内进行了电子传单宣传,宣传氛围浓厚。整个活动期间,全市国资系统共制作条幅8个、宣传板8个;发放宣传单约200份;现场回答市民咨询近100个;接待群众近100人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0年初我委明确由委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重新调整充实了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和人员,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年初我委委务会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总结2019年委政务公开工作,部署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年底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政府集中采购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畅通的信息平台。一是继续抓好主动信息公开。继续着力推进“五公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制度。重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优化公开渠道,实现全面公开;二是加强调研培训及业务交流。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工作落实。积极参加省、市安排的培训会议,加强与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交流,学习优秀单位经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定期巡查制度,结合半年、全年度的考核,认真对待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