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9年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2月12日来源:市营商局
[字体: ] 打印
市营商局 2020年02月12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市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渠道,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局主要领导给予工作指导,分管领导日常督促落实,各业务处室积极主动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和资料,机关党委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机关政务工作情况,体现为民服务宗旨。

  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努力创新。2019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信息;首创“@沈阳营商”移动微服务平台,全面公开市、区、街道三级3026个营商服务单位和18329名服务干部信息,整合汇聚24类203条惠企便民政策,“@沈阳营商”移动微服务平台荣获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2019年微服务卓越奖”;持续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组建5个重点行业和14个区县微信群,搭建线上政企交流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开展9次政策集中培训,5200名机关干部和企业代表参与;开展29期“营商下午茶”,举办29期“营商新政讲堂”,开展927次“企业服务日”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政策推送服务,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严格信息管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严格信息公开审批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符合保密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及时公开信息,充分征求意见,履行公众参与程序,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并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