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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民政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02月13日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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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2020年02月13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市民政局根据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等11部分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sym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图们路20号;邮编:110002;联系电话:024-23468117;电子邮箱:234688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沈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沈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等工作部署,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依法依规通过网站、媒体、政务新媒体等予以公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办公室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一)信息发布情况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决策预公开和公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吸纳众智,及时发布政策、文件,我局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进行了补充完善,在原有栏目基础上,将政策法规与政策解读分列成两个栏目,增加了决策部署、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便民服务等栏目,现有栏目19个,确保沈阳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详实有效。

  2019年,沈阳民政局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707条,其中图文新闻51条、政务要闻76条、通知公告54条、政策与解读117条、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20条、民意征集3条、在线访谈5条、部门会议13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6条,其他信息条344,发布率100%、报送率100%。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局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中及时发布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子栏目,梳理形成了《市民政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等13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进行集中、及时公开,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链接。

  对社会重点关注的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以及临时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和资金支出、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情况,能够做到及时公开。其中,市民政局于6月26日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开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沈民﹝2019﹞41号),并同时向公众公开了2019年上半年社会救助情况,信息同步在市民政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立“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栏目,并分设“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两个子栏目,对今年我局承办的17个人大建议和19个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市民政局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沈民字号中除不予公开的密件、内部文件外的13个文件进行了公开,并同步进行了文件解读,实现政策与解读互为链接。

  2.统筹运用新闻发布、门户网站等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民政政策文件,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在《中国社会报》刊发信息16篇,其他电视、报纸媒体等宣传报道200余篇,通过“民政为民”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25条,沈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5条,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区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和问题,进行了发布和解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新出台的政策和服务举措进行宣传和解读,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继续执行《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2019年共组织参与4次新闻发布会:1月9日,参加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政协沈阳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者会发布养老服务相关内容;1月22日,参加“迎新春惠民生 文明过大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两节救助安排情况;1月31日,参加“沈阳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养老机构相关举措;6月24日,召开“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及上半年救助情况”新闻发布会。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合法。2019年,市民政局共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件13件,其中网上申请10件,信函申请3件。其中同意公开6件,部分公开1件,重复申请不予公开1件,申请信息本机关不掌握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均依法按期对申请人进行答复,未出现投诉、举报或诉讼情况。

  (六)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为提高重大舆情处置能力,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密切监测苗头性舆情,重点做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预警、研判、处置、回应工作。2019年度未发生负面新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受理各类平台群众投诉、咨询、举报、求助等信件共561件,其中8890群众来信83件,12345投诉热线228件,局长信箱250件,按期办结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多年来,市民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国家“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目标仍有一定距离。一是个别处室和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不够规范;三是政策解读时效性仍需加强,解读方式、解读内容应更加全面、多样。

  为解决上述问题,2020年我局即将主要采取“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规范文件公开要求、创新解读回应形式”三项措施予以解决。一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策法规”栏目中发布的均为与群众利益有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并实现连号公开;三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电视、报刊、微信、微博、手机端等多种载体,拓展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采取新闻发布、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政务网站建设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文件均需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后方可印发,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实际、公开方式的研判。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监督考核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每月调度各部门重点工作时,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办公室重要工作内容进行汇报,着重研究部署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考核监督工作,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和信息更新,对不及时公布本领域信息的处室和单位进行反复督办、计分考核。

  (三)“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制发《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沈民办发〔2019〕24号),组织全市民政系统通过悬挂条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网站首页置顶消息等方式对政务公开日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5月15日上午,沈阳市民政局、大东区民政局携手枫合社区在大东广场举办了“第十三届5·15政务公开日”走进社区民政政策咨询活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契机,在政务服务中心、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日政策宣讲和政策咨询活动,共发放政策宣传品10000余份,现场解决群众问题1000余件,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

  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和运维工作,积极拓展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咨询、服务等功能,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沈阳市民政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