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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02月13日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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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2020年02月13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和市等上级机关的部署和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组织协调全局有关单位和部门,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2019年,市公安局通过不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6395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313条,政务微博公开3245条,政务微信公开1837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年度部门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和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

  (三)认真做好现行文件公开工作

  2019年,组织市局机关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沈公发文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共制作市局文件30件,主动公开2件,即《关于对积分落户政策部分分值进行调整的意见》(沈公发[2019]5号)和《沈阳市公安局办理公民举报出租车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实施办法》(沈公发[2019]12号),并制定相关解读材料,分别在市局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档案科)、市档案馆、市政府《政府公报》、市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严格落实省、市政府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网络申请33件,信函申请16件;办结48件,结转下年1件。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48件,其中,同意公开11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20件,信息不存在4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12件,不予处理1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3件,其中,行政复议1件,市法制办维持我局答复;行政诉讼2件,沈河法院行政裁决申请人按撤诉处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申请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基层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变动频繁,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容易出现工作断档问题。下一步,要切实加大培训力度,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发展变化,采取以会代训,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工作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和业务骨干,交流工作经验,传授工作方法和技巧,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