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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7日来源: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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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2019年03月27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有关规定,在汇总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和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邮编:110813;联系电话:024-82703201;电子邮箱:hpzwgk@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和平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沈政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通过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和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97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5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74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00条,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02条。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规范性文件43件,主动公开43件,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询。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五公开”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12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180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36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45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194条;政府文件43条;政府会议47条;政策解读文件11条;决策执行10条;信息公开清单11条;中介服务1条;财政审计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0条;征收补偿28条;国企信息6条;安全生产25条;就业信息16条;科技信息5条;建议提案39条;营商环境7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完成了和平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和平区政务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可以实现105个审批事项、65个服务事项微信预审;还设立了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办理厅,通过审批事项自助办理机、企业经营范围查询机、税务查询机、医保查询机、身份证自助办理机、自助复印机等设备,可以办理210项业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积极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办理结果39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召开“新春皇寺庙会”等5次发布会,其中新闻发言人参加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6篇;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参加微访谈3次;开展“政务公开三进”活动50余次,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接听12万人次。

  二是开展了“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和平区第12届“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咨询系列活动。全区20个部门和13个街道办事处130名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咨询活动,接待群众1200余人次,解答问题270余件,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采用信件、网络、当面受理等方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其中当面申请21件、信函申请31件、网络申请12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66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66件,在法定时限内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5件,同意公开22件,不予公开9件,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5件,信息不存在25件。答复申请均以申请人所需信息形式,通过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健全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明确了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主体、回应标准、回应时限、联动机制等内容,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其他情形数1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年度报告和考核评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23项制度,确保全区各办局、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全面公开了42家单位的年度报告,并将纸质文件送交区档案馆、图书馆。

  三是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并对往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进行了整合,修改完善了区政府及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编制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任务。

  四是和平区信息查阅场查阅中心设在区档案馆和区图书馆,在各办局、街道办事处、社区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有专人负责,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复印等服务。

  五是为提高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水平,开展一对一培训30余人次。专门下发了《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转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8〕17号)。

  六是针对2017年度存在的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得到部分改善。2018年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不够规范的问题。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个别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练,导致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备案不及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