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8年 -> 各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皇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7日来源:皇姑区
[字体: ] 打印
皇姑区 2019年03月27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皇姑区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沈政办发〔201899 号)文件安排部署,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我区工作方案,完善制度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进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审核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3506条,其中三公开信息39条、人事信息6条、执法处罚信息490条、财政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238条、计划总结信息524条、重点信息431条,转载国家、省市各类文件信息301条上级文件解读信息642条,转载法律法规142条,公开区政府2018年现行文件信息26条。政府信息150条(政府工作报告2条、会议信息1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2条、市政府工作报告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执行信息9条、营商环境信息114条、统计信息1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384条,社区介绍121条。便民服务12条。

载体建设及运用情况。根据市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区政府网站纳入市集约化网站群统一管理,按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类别重新划分栏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调整为9个栏目35个子栏目,信息公开调整为12个栏目12个子栏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为提高网站信息发布质量,规范三公开、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社区管理、依申请受理信息等发布样式;为加强网站栏目信息监管,针对网站纠错和栏目更新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检查并推进工作落实。

加强网站信息审核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信息发布前发布单位逐级把关,信息发布责任编辑实名标注做到文责自负、责任落实,切实将审核责任落实到信息公开的具体环节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权力清单方面。为进一步推动行政职权事项的取消、调整和下放,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已完成本年度第四次《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涉及24个部门的1421项行政职权。主要内容包括职权编码、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完成《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涉及21个部门的175项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和公共服务事项。主要包括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立依据、层级和部门等内容。适时公开目录对应的办事指南,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和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通过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调整公开皇姑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5个部门的10项中介服务事项(包括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中介服务事项内容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公开皇姑区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涉及19个部门303项安全生产行政职权。

市场监管方面。随机抽查信息16条,流通领域执法检查信息3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66条,行政执法处罚信息490条。

财政预决算方面。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和时限,公开全区核算单位2018年、2017年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218条,公开区级财政信息14条。

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工作流程信息7条。公开保障房分配信息9条、房屋征收征地9条、棚户区改造信息5条。

公开区重点项目12条、扶贫信息3条、国有企业2条、环保信息14条、减税降费3条、社会救助14条、社会组织13条、社会救助14条、就业创业24条、教育领域息8条、医疗卫生49条、审计3条、信用信息12条、价格和收费15条、科技信息14条、旅游信息14条、安全生产1条、农产品市场信息17条、调结构信息16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规范一套服务指南。结合区政务服务事项进厅情况,梳理规范并公示进厅事项办事指南198项。

二是商事服务开展全程电子化审批。利用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开辟网上自助专区,申请人可在现场专人业务指导下自助申请企业登记业务,使得当事人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在家即可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突破了地域、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肩并肩”服务,实现了工商办照从8小时向24小时的延伸。自5月14日上线起,网上审批事项达1676件。

三是建设项目开展“多规合一”联合审批。由人防、规划、发改、城建、环保等部门派驻人员,成立多规合一窗口,实施受办分离,公示流程、时限等,建设项目统一在“多规合一”审批平台流转,严格按照“多规合一”改革后的流程和时限进行,对可能无法按照规定时限办结的事项及时预警,确保审批工作便捷。

四是“一证零表”帮群众降成本省时限。设立新办企业专区,开展“一证零表”服务,申请人只需持身份证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服务窗口,由窗口专人负责为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单、生成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要件,节省申报时间,降低企业申报成本。

五是组织开展省数据库中“皇姑区子库”的数据搭建工作。按照市大数据局的要求,开展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信息录入工作,4月12日组织召开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工作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负责人进行信息录入培训,按照市政务办下发的“区县事项指导目录”先后组织全区各部门甄选、鉴别认领数据库事项现已完成皇姑区字库录入事项349项。

六是为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开通皇姑区政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实现掌上查询监督服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开2018年政府建议提案目录清单,组织涉及部门及相关单位确定2018年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属性,并按照网站建议提案统一规范样式,在政府网站集中公开。2018年区政府建议提案办理件共387件,公开办理结果384件,涉及民生、经济、城建、教育、医疗等领域内容,公开率99%

六、开展政策解读、宣传活动情况

转载国家、省市各类文件信息301条上级文件解读信息642条,公开区政府2018年现行文件信息26条。

新闻发布情况。8月1日,区政府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专场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并解读《皇姑区“皇钻十六条”产业创新发展政策》。

开展各类政策咨询活动情况。今年我区以“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组织部门集中开展全市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宣传活动。5月15日上午,在北塔公园设置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分会场,组织21个部门125名业务骨干,围绕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三城联创”等内容,现场与群众沟通交流,讲解部门职责、办事服务流程,解读行业相关政策,解答群众各类咨询,听取群众建议和意见。同时,各功能区组织业务科室和社区集中开展活动,深入细致的讲解各类惠民政策和措施、便民办事服务流程等内容;营商局、企业服务中心开展了“政务公开进中心”“政务公开进大厅”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向企业和群众宣传解读惠民利企政策和措施,多种方式宣传服务承诺、服务事项、审批流程、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办税服务“全网上办”自助操作等内容。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699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717余人,悬挂条幅91个,展板109块,解答咨询3160人次,帮助解决问题681件,提升了政务公开关注度,达到了预期的宣传目的。

开展“三进”政策咨询活动6次。组织相关部门、功能区开展“三进”政策宣传活动,近距离向群众宣传解读上级惠民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受到群众欢迎。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始终以“收集民意、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民忧”为宗旨,不断拓展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制定了《皇姑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对职责分工、信息收集、处理流程等环节作出了规定,相关科室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掌握省内外相关媒体报道,对涉及我重要决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存在误解误读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市政府要求我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回应。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在各部门、各功能区建立舆情回应联系人,针对社会、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电话、微信微博与民互动或接受媒体采访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注;办理回复民心网联网平台内参件6件、政策咨询5件。

三是诉求回应情况。今年共受理诉求件34008件,已办结33797件,按期办结率为100%,满意率59.67%,优秀率57.55%,平均分4.55;投诉回复评价率87.49%,咨询回复评价率88.89%,求助回复评价率87.52%,群众互动率83.23%。

四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政府各部门及功能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或实职副职担任发言人,指定科级担任助理工作,协助区委宣传部落实接待各类媒体采访工作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工作,调整工作制度,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方式、办理流程、邮寄样式,更新部门依申请办理信息,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能、办理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办理人、受理邮箱、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内容),有效引导了市民准确的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提交,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

进一步规范办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备案等工作流程。

办理答复情况。全年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网络平台申请18件、信函邮寄2件、当面递交2件),其中房屋征收4件、土地补偿3件、政府相关文件3件、部门总结2件、物业公司备案材料6件、教育信息2件、政府债务1件、行政处罚1件,申请人主要用于确认信息、了解情况、学术研究行政复议、民事诉讼、购房参考、监督部门履职情况。以上申请,均按条例要求及时答复,并将办理材料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其中主动公开2件、同意公开15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2件。

收费情况。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检索、复印、邮寄等环节均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均按市政府法制办判决重新答复,并积极协助申请人相关单位查找第三方相关材料

未发生信息公开投诉问题和诉讼案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组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畅通工作网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度保障、有领导主抓、由专人负责、按计划推进。

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现行文件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工作制度,制定了《皇姑区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梳理个性和共性信息32项,包括机构信息、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社区管理等信息,明确了内容标准、责任部门、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规范机构信息、预决算、建议提案结果公开统一发布样式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依申请办理、民心网内参和政策咨询办理等工作流程。

根据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新梳理政府部门、街道“领导分工”、“工作职责”、“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等信息,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组织编写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开

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建设。区政府在档案馆建立信息查询室,各部门、各功能区及所属社区相应建立了信息查询窗口、信息查询点,指定工作人员担任信息查询员负责接待、登记、查询等工作。利用qq工作群、个别辅导、依申请协调会等形式多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各单位人员工作能力。

(十一)其他应报告事项。

1.组织完成2018年政府报告学习答题活动按照市政务公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学习答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全区39个单位,5031名干部职工参与答题,参与率91.3%。一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学习答题组织实施及结果反馈,确保答题范围延伸至基层一线;二是组织各级开展学习座谈活动。学习政府报告全文,解读重点内容,结合十九大以来国家深化改革各项政策实施,畅谈感受;三是通过QQ工作群、微信群指导在线答题的参与方式和步骤,提高答题准确度;四是加强宣传发动。统一组织印制海报,在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并通过宣传板、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2.组织完成“三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关于落实“三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府领导信息上报及政府网站公开工作,涉及政府区级领导8人,部门及功能区实职正处级领导53人、副处级领导111人。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领导信息(包括领导照片、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工作分工)单位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信息(包括科室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及主要职责)及对外窗口相关信息。

3.组织完成基层标准规范化试点情况。我区承担市基层政务公开“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分工与进度安排,明确区卫计生局、区市场监管局为试点承办单位,按照各自部门责权清单和工作实际,深化梳理,共梳理出医疗卫生领域40大项96子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28项的公开事项清单,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予以公开。

2018,皇姑区政府信息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1.政府网站信息编写责任心不强。个别单位因编审不认真,导致网站纠错存在错别字、歧义词等问题。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个别单位存在重点信息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内容避重就轻等现象。

3.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能力不强。个别单位依申请办件人员业务能力弱,办件程序不清晰,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认真整改一是政府网站信息的审核监管工作。规范信息编写标准,通过考核、通报等方式加强各单位编审人员工作责任心;积极协调区信息中心加强网站栏目技术检测巡查,加大问题数据预警,提前消除隐患;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杜绝僵尸栏目,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二是制定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间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计划推进工作实施。三是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开展办件经验交流活动,提高依申请办件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及依申请办理指导文件学习研究,做好对部门业务指导工作。

 

皇姑区政务公开办

201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