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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7日来源:大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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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 2019年03月27日

2018年大东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化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大东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及《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沈政办发〔2018〕99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市政府部署安排,我区第一时间对主要任务中推进决策实施公开、履职行权公开、政务服务公开、公开平台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分解,并起草制定了《大东区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征求全区各部门意见后及时下发,要求各有关部门以各自负责的相关任务为基础,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大东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65篇,同比增长72.4%;公开大东区政发、政办发规范性文件68件,主动公开率和更新率为100%,并按规定每季度向区档案馆报送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存档。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区着力推进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权利运行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对重点领域栏目构架进行了整合,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及市政府三大领域信息公开清单,我区结合实际对照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实效、保障措施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大东区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进行了重新调整,增设“三大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对今年部署的重点公开事项,建立新的子栏目公开相关信息,并与往年提出的重点公开事项进行统一整合,集中公开工作任务中要求公开的信息。全年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37条,公开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59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93条,公开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701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大东区政府网站与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有效融合,在线办事、便民服务受理事项网上进行办理,并开通预约功能,通过“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在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两种方式进行预约。大东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不但整合医保、社保、人社等市直、区政府部门40个,还吸纳了工商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邮政等5家企业进驻大厅。尤其是在“便企”和“利民”两个方面重点展开,为了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的困境,我区通过增设重点项目“绿色通道”、一证领表、帮办代办、“三保两税一线通”、社保卡激活金融业务及现金收缴业务等一系列的方法及举措,真正实现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与政务服务的有机融合,“一网通办”。同时,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更新发布的基础上,相继发布了大东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抽查事项等各类信息公开清单,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了相关信息。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编制计划安排,组织政府各部门编制本部门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已集中发布43项。并按照制度要求不断更新、完善目录标准,逐步建立我区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全年,我区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48件重点建议和提案答复全文通过区政府网站“建议提案”栏目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按照市政府要求,开展重大政策解读,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应栏目,通过此栏目对省、市、区级重大决策信息进行解读。同时,与宣传部门和门户网站联动,采取视频直播的方式,邀请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走进直播间,与网民面对面权威解答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政策法规和解读部门重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举办“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充分借助“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力时机,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和各类政民互动活动,为全省和全市政务公开日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活动当天全区各部门在主、分会场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为2000余人次进行了现场宣传和讲解,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三进”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居民,2018年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全区各部门深入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政策咨询活动24场,解答群众和企业咨询1600余次,真正做到政务公开透明、便企惠民,获得广大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我区将依申请公开工作列入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重点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水平。今年区政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5件次284份申请。均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条例的规定时限和程序进行了办理、回复,并进行了备案。申请信息主要通过当面、网上、信函方式递交,全年申请数量分别为:6件、7件、62件,其中,办结并答复75件,已主动公开17件,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31件,“不予公开”10件(非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5件。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行政处罚等方面,申请事项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等公众关注热点密切相关。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区进一步加强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积极与区委宣传、网信部门联动实时关注舆情动态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要求区公服中心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以收集民意、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民忧为宗旨,以提高执行力为目的,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区政府收到申请人投诉职能部门信息公开1件,经调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重新作答1件,待审结3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区在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组织全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并根据市督考办下发的年度考核细则,相应地围绕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定严格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二)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根据《条例》的要求,组织各部门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维护,并在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实时发布。

(三)工作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和监督机制,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编制下发了《大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编审制度》,进一步促进大东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了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及时、准确和安全。

(四)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大东区政府、大东区档案馆、区政务服务中心在馆内(办事大厅)开辟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宣传和培训情况。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区政务公开办联合区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全区44家单位召开了“大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培训会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编审流程、信息公开栏目发布规范、依申请公开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时限、办件流程、答复形式等内容提出明确标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但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不足,主动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查阅点利用率总体不高,需要拓展服务功能;三是个别单位存在主动公开随意性大、信息发布更新滞后。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充分利用政府信息查阅网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