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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03月27日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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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2019年03月27日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商务领域发展的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便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轨道,有效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工作情况

  1.加强决策预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原则,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沈阳市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公开本单位的内设机构、职责、重点领域信息、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和政府服务有关事项。群众可以通过上述途径了解各机构的内部设置、行政审批服务,方便群众及时查阅相关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确保政务运行高效、透明、务实、公开。

  2.强化决策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对开展的“衙门”作风、以及财务有关预决算等事项,严格按照决策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执行。

  3.做好政策文件解读。我局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专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相关处室在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起草解读材料,待相关文件在网站上发布时,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我局认真履行主要负责同志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吹风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对《沈阳市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8]97号), 《沈阳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沈政办发〔2018〕125号)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发改委对《沈阳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措施》服务业委部分进行了解读,为市民了解政府相关工作和文件提供支持。今年以来,针对“三引三回”活动、保障市场供应等,我局参与新闻发布会共计6次。

  4.推进执行结果公开。我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商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包括《沈阳市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2018年度工作报告》等,特别是“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公开相关工作的执行结果和落实成果。同时在网站上公开外商投诉受理电话,接受外商监督和投诉,全过程、全方位“晒太阳”、受监督,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公开相关工作的执行结果和落实成果。并注重运用网上民意调查等方式,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政策落实情况。

  5.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执行重点建议提案网站公开制度。2018年市服务业委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7件。其中,省人大建议3件;市人大建议14件(主办件10件,协办件4件);提案20件(主办件11件,协办件9件),外经贸局全年累计受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1件次,其中省人大建议1件、省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11件、市政协提案8件,包括主办件7件、协办件14件,全部按要求办结。实现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办复率、应满意率百分之百,并将部分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

  6.强化社会重大关切舆情回应。为加强对政务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处置工作,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本单位的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随时掌握舆情动态,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7.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市大数据局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录入工作。我局责任处室和信息中心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市大数据局组织的沈阳市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录入培训会,其后配合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政务办)相关同志按进度开展了我局所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录入工作。期间,我局指定具体联系人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建立起办公室牵头抓总、相关处室各负其责的政务信息动态录入调整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确保不出现数据为空、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8.切实提升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2018年原外经贸局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同时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对涉及审批服务的人、权、事进行重组归并,审批人员向 窗口集中, 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网集中,做到“一个窗口”面向企业, 真正实现企业办事往一处跑。目前,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计7大项,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已全部进驻服务中心,并接入政务服务网,实现四星标准,即:网上提交和补正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可直接进入办理流程;申请人可以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领取结果;到现场不超过1次;实现统一身份认证。

  原服务业委根据市政务服务办的具体工作部署,行政审批办对目前承担的10项审批事项的依据、要件、时限等审批要素进行了再次认真梳理和优化,此前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我们已经将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为落实行政效能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速50%的要求,我们在已压缩60%基础上将承诺时限再压缩9个工作日,现所有审批事项法定时限为77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共计21个工作日,为法定办理时限的27.3%。并按照市政务公开统一要求,我们在沈阳市服务业门户网站中公开了《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单位各项政务信息,为市民办事提供便利。

  9.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及沈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放管服”改革信息、优化营商环境信息、预决算信息、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等。

  10.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印发的文件明确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

  1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健全完善局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对局内信息编写、审核、发布提出明确要求。认真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确保在由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回应关切。

  12.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最新的目录编制指南积极配合市营商局开展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工作,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照“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内容及审批处分管业务进行系统梳理,合理确定目录编制内容和范围。严格按照先梳理后编制和一事一目录原则,逐条分解职责和权力事项,每一项职能都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一项或多项信息资源条目,并对资源目录进行适当合并,以确保信息颗粒度。同时,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录入、编写局行政职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负面清单,收集业务信息系统等资料,分析和填报调查表,编制本部门已建信息系统所涉及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内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工作规程、服务指南、岗位职责等政务工作各环节,除1项涉密机密等级的事项外,全部编入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进一步加大了政务信息共享力度,以此促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开放。

  13.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今年专门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重新组建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处室也都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同志担任政务公开信息员,形成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确保信息时时更新,不断完善。

  14.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流程渠道,网络、传真、信函等渠道齐全;有申请流程图,流程简便规范,登记、备案、归档台帐健全。截至目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项,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1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已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公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工作报告采用图文并茂形式,内容完整、准确,3月31日前在沈阳市门户网站及本部门网站集中公开。

  16.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我局按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方案》。利用悬挂条幅、LED屏、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机关业务处室采取下基层调研、进企业服务、开展培训、政策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为基层和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活动,分别组织了与企业家座谈、进企业服务等活动,组织业务处室与企业进行政策答疑,免费发放《相关政策及业务流程读本》等宣传材料。通过开展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了我局的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业务审批流程,积极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较好服务了企业和群众,达到了本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目的和效果。

  17.加强考核监督。我局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体系,占分值权重5%。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继续秉承“办事公开、为民便民”的服务承诺,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查缺补漏,巩固提升。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 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沈阳市商务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