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7年 -> 各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沈河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30日来源:沈河区
[字体: ] 打印
沈河区 2018年03月30日

  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沈河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39号)等文件安排部署,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区内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时依法依规通过网站、媒体等予以公开。完善了政务公开机构及人员能力建设,成立了由原常务副区长孙伟山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区内各部门也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此外,政务公开工作已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全区绩效考评体系,并有专项办公经费做保障。

  二、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17年,我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654条,着力解决区内重大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向《政务公开报》投稿1562篇,上稿量25篇,两项数字在各区县(市)中,均居首位。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确定的重点公开工作内容,在门户网站上新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计公开信息700余条。主要包括:公开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数74条、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信息5条、国资国企信息信息25条、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信息16条、环境保护信息信息3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信息357条、政策解读信息信息74条、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8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以及新产业新动能信息公开6条、“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8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22条、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28条、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10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公开2条、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信息公开19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全面提升沈河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加强政务信息的资源整合和互认共享,开通沈河区政务服务网(网址:zwzx.shenhe.gov.cn ),上联市级平台,下衔街道、社区,实现区级、街道、社区三级平台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和网络化水平。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沈河区行政审批清单及办事指南、中介服务清单、收费事项清单、沈河区街道服务事项清单及指南、惠企政策及通知公告。开通网上办事栏目,形成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的办事事项、办事指南。开通网上咨询、投诉、预审、便民服务等“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渠道,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沈河区共承办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57件,其中,省建议提案4件、市建议提案37件、区建议提案317件。目前省件办理复文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履行,市件按市政府办公厅要求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摘要公开,我区未承办市重点建议提案,区件已全部在网上进行办理结果公开,办理复文均为摘要公开。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发布解读信息74条;创新建设了沈河区“营商面对面”微访谈节目,加强政策解读,今年共编辑录制、公开播放信息76期;搭建政民互动平台。2017年,沈河区开展“政务公开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活动,宣传政府最新政策和精神,解答群众疑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全年组织活动共计30次;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工作。今年以来,沈河区各单位建立22个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并开展互动。通过政务微博、微信针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解读、惠民利民举措、便民服务信息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有规律地以贴近网民风格,使用网络语言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发布信息共计1400余条。并通过微博账号与新闻媒体、意见领袖等微博产生互动;通过多次调研讨论,正式发文制定了《沈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沈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核程序》,建立了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发布解读信息74条;创新建设了沈河区“营商面对面”微访谈节目,加强政策解读,今年共编辑录制、公开播放信息76期;搭建政民互动平台。2017年,沈河区开展“政务公开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活动,宣传政府最新政策和精神,解答群众疑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全年组织活动共计30次;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工作。今年以来,沈河区各单位建立22个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并开展互动。通过政务微博、微信针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民生政策解读、惠民利民举措、便民服务信息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有规律地以贴近网民风格,使用网络语言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发布信息共计1400余条。并通过微博账号与新闻媒体、意见领袖等微博产生互动;通过多次调研讨论,正式发文制定了《沈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沈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核程序》,建立了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沈河区安排专门力量,建立了沈河区政务舆情监测网评员队伍,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上的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制定《沈河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并做好季度舆情研判报告,按季度编发《沈河网情季报》。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沈河区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处理能力。各部门、各功能区、各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完善了“依申请公开”通道,提供指南、流程图和申请表,加强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同时,对依申请公开案件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对案件进行了登记、办理、回复,备案、归档台帐。登记依申请公开案件29件(包括网上测试件2件),全部受理。其中通过网上申请24件、当面申请2件、邮寄申请3件。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依申请公开案件行政复议数量1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2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0件;行政诉讼数量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1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制度。健全了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新闻发布会、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在内的21项制度。建立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建立新闻助理工作团队,负责为新闻发言人策划发布选题、提供发布素材、搜集舆情、及时研判、认真落实接待媒体采访等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等6场次。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2017年3月,沈河区区本级及各部门、各功能区、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沈河区门户网和区档案局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56篇。

    2017年,按照《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沈政办发〔2017〕58号)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制定了《沈河区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将《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河区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的通知》下发全区。同时,以教育领域为样板,率先制定完成了《沈河区教育信息公开清单》,其中包含机构信息、办事信息、财务信息等10个类别信息,并详细规定了内容标准、公开主体、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随即,在各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全面铺开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现全区各领域都已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公开清单。

    区政务服务中心全年受理并办结为民办事事项18万件,保证了咨询、监督事项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受理《民心网内参》2件,件件有反馈;完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按时向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公开办报送信息;完成市政务公开办“每周一课”授课任务,按时进行授课并制作、讲解了PPT课件。按时参加政务公开“每周一课”培训,每次课前准时签到。同时,组织区内本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相关培训。

      >>图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