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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皇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30日来源:皇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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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 2018年03月30日

  2017年,皇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相关工作规定和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皇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并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2017年皇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2017年皇姑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细则》,通过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审核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9646条,其中机构信息494条、人事信息6条、执法处罚信息211条、工作信息4968条、财政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363条、计划总结信息513条,公开区政府2017年现行文件信息33条,其他信息3058条,向市政务公开报投稿960篇,刊登12篇。

  载体建设及运用情况。根据市政府网站建设要求,将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栏目调整为一级栏目18个、二级栏目60个、三级栏目34个。删减信息供量不足、更新不及时栏目,细化机构信息、增设政府文件、文件解读、法规规章、监督保障等栏目;同时,重新制定索引号规则,公开栏目设置说明,增设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各类信息。

  为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统一信息编写要求和发布样式;为加强网站栏目监管,设置了监督保障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建议邮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督促检查、通报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信息发布前发布单位责任人逐级把关,信息发布后编审实名标注,做到文责自负、责任落实,切实将审核意识落实到信息公开的具体环节。

  利用自办媒体、民生诉求平台、微博微信等媒介发布信息,提供便民服务。通过区域宣传周报《皇姑报》,向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街道及社区广泛发布政府工作信息,通过“皇姑民生微博”、“96185皇姑民生热线”、功能区(社区)及相关部门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生活疑难问题。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权力清单方面。为进一步推动行政职权事项的取消、调整和下放,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并公开25个部门的1434项行政职权,主要包括职权编码、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内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调整公开《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5个部门的10项中介服务事项(包括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定依据、中介服务事项内容等,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调整公开322项区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市场监管方面。随机抽查信息15条,流通领域执法检查信息25条,食品药品抽检信息60条,行政执法处罚信息211条。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设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栏目,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40条。

  财政预决算方面。按照区财政统一规范的格式和时限,公开全区核算单位预2016年、2017年预决算信息179条,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67条,公开区级财政信息17条。

  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工作流程信息19条,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项目信息261条、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项目信息512条。公开保障房分配信息8条、房屋征收信息4条、棚户区改造信息4条、征地信息4条。

  公开落实政府报告执行信息6条、政府会议信息17条、营商环境信息14条、统计信息13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信息5条、区重点项目信息4条、人事信息6条、扶贫信息7条、国有企业信息4条、环保信息20条、减税降费信息15条、社会救助信息11条、社会组织信息11条、就业创业信息15条、教育领域信息6条、医疗卫生信息33条、审计报告7条、信用信息5条、价格和收费信息6条、科技信息13条、旅游信息15条、安全生产3条、农产品市场信息11条、调结构信息5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我区对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明晰,已完成《皇姑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事项名称、权力类别、设立依据、层级和部门等内容,共涉及22个部门的175项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将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公开办事指南125项内容。

  下一步,还要同步省、市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应的办事指南,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和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区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发布样式,明确建议提案结果公开考核标准,组织涉及部门及相关单位对2016年、2017年建议提案对办理件公开属性进行确定,公开建议提案目录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612条(其中人大建议318条、政协提案294条),涉及民生、经济、城建、教育、医疗等领域内容,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转载国家、省市各类文件信息215条,文件解读信息357条。

  新闻发布情况。区领导积极参加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解读群众关注的城建项目等问题。

  开展各类政策咨询活动情况。采取集中、分散两种方式,组织开展区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共有28个职能部门、149名业务骨干参加。接待咨询群众1770余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216余份(册),悬挂条幅51个,展板93块,黑板报130块,通过各类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政务公开宣传标语23条,解决问题68件。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执行标准,及时上报总结,网站公开活动开展情况,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三进”政策宣传活动,近距离向群众宣传解读上级政策法规和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受到群众欢迎。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我区始终以“收集民意、倾听民声、了解民情、解决民忧”为宗旨,不断拓展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履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制定了《皇姑区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对职责分工、信息收集、处理流程等环节作出了规定,及时了解舆情动态,掌握省内外相关媒体报道,对涉及我区重要决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存在误解误读,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市政府要求我区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回应。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在各部门、各功能区建立舆情回应联系人,针对社会、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电话、微信微博与民互动或接受采访方式及时回应关注;同时,在功能区及社区统一建立政务微博或政务微信等新媒体,通过与群众沟通交流,解疑答难,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在新媒体中的舆情动向,遇有重大突发或矛盾集中事件,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渠道上报相关部门研究处置。

  三是网络回应人制度。为提高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水平,我区立足民心网、12345、96185、政民互动(网络回应人),市长信箱、省长信箱、地方领导留言版、区长信箱等八个诉求平台,统一受理、分拣和派遣各类群众诉求、咨询和建议。逐步形成“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重点督办—定期考核—及时反馈”的诉求平台群众诉求办理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截至目前,今年共受理诉求件30075件,已办结29212件,按期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88.84%,投诉回复评价率为87.95%,咨询回复评价率为89.01%,求助回复评价率87.94%;受理民心网政民互动诉求12222件,办结12073,回复指数11.79,民意指数6.75,互动指数12.18;办理民心网直办件2050件,办结2037件。接受市长信箱870件,办结870件;受理省长信箱、地方领导留言板等平台共14件,目前全部办结;受理96185诉求176件,已经办结176件。

  四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政府各部门及功能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或实职副职担任发言人,指定科级担任助理工作,协助区委宣传部落实接待各类媒体采访工作。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办理流程,制作区政府信息公开专用印章,有效提高依申请公开能力。进一步健全办理登记、归档台账、上报备案等工作,在政府网站明确了部门受理机构、工作职能、申请流程及邮寄方式等信息内容。

  办理答复情况。全年,区政府受理依申请16件,其中当面递交7件、信函邮寄6件、网络申请3件,均按要求及时答复。申请涉及房屋(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开发商高层挡光、违建执法拆除、相关部门工作总结、工商注册审批等内容,区政府答复13件,网络平台申请3件转为部门答复。因个别申请人相同内容反复申请或申请内容涉及多个答复类型,因此提供内容(复印件及明确答复)7个。非本机关告知6个,补正材料2件,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3件,信息不存在5个,不重复答复1件,延期答复1件。

  收费情况。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检索、复印、邮寄等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5件,均按市政府法制办判决重新答复,其中对答复用印问题及时整改,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用印章。

  未发生信息公开投诉问题和诉讼案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组织更新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畅通工作网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度保障、有领导主抓、由专人负责、按计划推进,并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

  工作制度和各种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考核制度、政府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皇姑区政府信息清单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整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材料,明确信息编写、审查、报送要求,规范机构信息、预决算、建议提案结果公开统一发布样式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核、依申请办理、民心网内参和政策咨询办理等工作流程。

  组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并按月公开。

  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组织编写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字版及图解版),按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发布。

  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建设。区政府在档案局建立信息查询室,各部门、各功能区及所属社区相应建立了信息查询窗口、信息查询点,指定专人担任信息查询员负责接待、登记、查询等工作。利用qq工作群、个别辅导、依申请协调会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

  1.网站信息编写责任心不强。个别单位网站发布信息编审不认真,出现错别字、歧义词等现象。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个别单位重点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避重就轻现象。

  3.对政务新媒体缺少管理。虽然各功能区、社区统一建立了政务微信微博,在推进政务新媒体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提高了政府信息传递覆盖面,但在日常信息审核及后续管理上缺少必要的监管,个别单位存在虎头蛇尾,信息发布处于时紧时松、可有可无状态。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认真整改。一是加强网络监管。进一步明确信息编写发布标准,积极协调区有关部门加强网站栏目技术检测巡查,杜绝僵尸栏目,减少信息发布不准确率,发现问题通报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信息审核人,并将整改结果在网站监督保障栏目向社会公开。二是根据上级工作内容,研究制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确定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间和责任人,按计划推进工作实施。三是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考核办法,提高新媒体内容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切实发挥好新媒体宣传导向作用,帮助群众快速准确了解大政方针和各项便民惠民举措。

  皇姑区政务公开办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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