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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20日来源: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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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2018年03月20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在汇总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和平”门户网站(http://www.syhp.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邮编:110813;联系电话:024-82703201;电子邮箱:hpzwgk@163.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和平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39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年,全区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各类信息5600余条。在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334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450条,占总数的8.44%;政策法规类信息227条,占总数的4.26%;重点领域信息657条,占总数的12.32%;工作动态类信息3517条,占总数的65.94%;其他栏目(包括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等)共发布信息483条,占总数的9.06%。

  本区除在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外,还通过政务微博发布300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700条。

  2017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67件,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询。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5条;双创政策信息10条;预决算公开信息30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9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3条;PPP项目信息3条;职业资格信息10条;减税降费信息27条;收费清单信息1条;国企信息10条;社会救助信息7条;就业创业信息12条;环保信息17条;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84条;安全生产信息35条;财政审计信息3条;保障性住房信息1条;政府会议信息59条;决策执行信息3条;政策解读信息20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18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完成了和平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子网站上发布。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积极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办理结果17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第三届浑河交响音乐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5次发布会,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次,参加微访谈3次,开展“政务公开三进”活动20余次,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接听10余万次。

  二是开展了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和平区第11届“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咨询系列活动。全区20个部门和13个街道办事处130名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咨询活动,接待群众1200余人次,解答问题400余件,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7000余份。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健全了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明确了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主体、回应标准、回应时限、联动机制等内容。通过“沈阳和平”等26个官方微信、“和平发布”等4个官方微博,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惠民举措、便民服务信息2000余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区共受理《民心网内参》3件,按时反馈率、群众满意率、优秀训练场均为100%。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采用信件、网络、当面受理等方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当面申请20件、信函申请28件、网络申请3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51件,在法定时限内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公开范围9件,同意公开9件,部分公开4件,信息不存在22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件,不予公开1件。答复申请均以申请人所需信息形式,通过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5件,其中,被依法纠错数4件,其他情形数1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年度报告和考核评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23项制度,确保全区各办局、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全面公开了42家单位的年度报告,并将纸质文件送交区档案馆、图书馆。

  三是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并对往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了整合,完善并修改了区政府及下属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梳理并公开了预决算公开清单。

  四是为提高全区各单位依申请公开水平,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培训人员60余人次,专门下发了《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还将市办的“每周一课”培训内容在区政务公开交流群中转发学习。

  五是针对2016年度存在的公开动态类信息多、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的问题,已经得到改善。2017年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不够规范的问题。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导致依申请公开备案不及时等问题。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区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制度机制落实。继续推进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考核和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头,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四是结合“营商环境从我做起——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活动,全面公开区领导班子成员姓名、照片、职务、工作分工、办公电话,全面公开部门、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及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照片、办公电话、服务流程、收费标准以及便民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方式和渠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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