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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局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29日来源: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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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2018年03月29日

  2017年,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处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和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政务公开的主要工作

  一是全面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通过调研论证,从组织原则、工作职责、内容规定、公开范围、保密要求、考核评比、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全市工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等6项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更新、完善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沈阳市工商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贯彻落实《沈阳市工商局政府信息清单公开制度》的制定及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上级对设立政府信息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的要求,结合市局工作实际,重新设立了市局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沈阳市工商局2017年政务公开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市局今年还完成《沈阳市工商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的编制和发布。

  二是积极主动公开动态信息。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做到实时信息实时发布、当天信息当天发布、定期信息定期发布,积极有序推进市局日常动态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在局门户网站中,按要求及时将工作动态、通知、政策等信息公开,今年已录入信息504条,平均每月发布42条原创信息,充分有效发挥了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在省民心网发布政讯类信息48条。第一时间向社会、向群众传递工商工作动态,便于群众了解工商、监督工商。同时,上述信息发布,均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2.及时梳理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根据工商有关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内容进行了更新。并制定了动态更新工作办法,即在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对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检查和梳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情况进行动态更新,并及时对外公布。

  3.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根据市财政局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沈阳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市财政局的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专栏进行公开。此项公开工作严把审核关、程序关和事后监督关,公开平稳有序,得到了公众的监督和认可。截至目前,财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到任何负面消息和公众质疑。

  4.按照《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辽工商[2016]15号)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定向抽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实施细则,杜绝检查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出台抽查实施细则,全年抽查企业7357户。在抽查过程中,探索了大数据分析风险分类抽查、跨部门联合检查、发挥平台作用加强管控,进一步提高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市局门户网站公示了沈阳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企业名单、沈阳市工商局“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名单和定向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最大限度的执法透明,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防范了执法履职廉政风险。

  三是不断巩固和创新政务公开载体解读回应热点问题。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工商服务职能的深度和广度。沈阳市工商局围绕我市的重点工作、重要文件法规组织召开了1次新闻发布会。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46条。累计拥有粉丝数量32818人。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精准解读通过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使得百姓更加容易理解消化。使工商工作更加贴近民生、贴近百姓,不断延伸了政务公开服务的触角。

  四是重视拓宽政务公开服务工作维度落实政民互动工作。

  1.今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十一个政务公开日,市工商局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活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收到了良好效果。

  (1)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局立即制定了沈阳市工商局2017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务公开日活动领导小组,市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机关相关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市局机关各处级单位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内容、步骤和推进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协调。市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重视此次“政务公开日”活动,充分认识到活动的重要意义,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宣传内容、人员、资料,为做好政务公开日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2)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工商局在“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借助“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平台,利用媒体、工商红盾网站、宣传栏等公开载体,宣传政策,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向社会传递工商动态,烘托了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的氛围。一是市局营商办组织编印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向社会公众发放,受到了广大企业、市场业户以及消费者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致好评。二是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在各区、县(市)开展了“进社区、进村屯、进商场、进企业”等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三是在市局办公楼前组织悬挂宣传政务公开内容的条幅、在一楼大厅LED屏上显示政务公开的宣传标语。

  (3)开展“三进”和“企业服务日”活动。全系统开展活动94次,出动干部2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理、解答咨询1224件,解决问题514件。特别是帮助华晨金杯顺利重组,受到企业的好评和有为市长的称赞。同时,我们还在省、市电视台开展了“双创”成果分享展示活动,举办了“大辽味道”寻找金招牌辽菜烹饪电视大赛,制作21个“双创”微电影,评选31家“双创之星”,营造了创业创新浓厚氛围。

  (4)以深化消费维权、执法维权服务为切入点,依托工商职能,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重视巩固政务公开效果。制订投诉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则,规范行政投诉文书。开通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整合投诉举报热线为12345。积极推进12315“五进”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全市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47家,创建省、市、区三级“放心消费”示范店324家。积极推进“携手共治”机制,与家具产业协会、汽车流通协会等14家行业协会建立了诚信联盟。

  2.积极做好公开载体栏目的组织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解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集中组织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场服务消费者500余人次。先后50余人次走进沈阳《连心桥》等广播电视栏目,解读《辽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进社区”引导“双创”活动,宣传辅导1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多册。

  3.按照沈阳12345市民热线整合后2017年办理群众诉求工作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诉求办理制度,强化监督考核,提升办结质量。市局主要领导对诉求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作出具体批示,并对诉求办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给予通报表彰。市局机关共受理省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民生诉求共281件,其中12345市民服务热线238件、省民心网诉求43件,按期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处理结果和群众满意度较高。信件按期办结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赢得了投诉人的认可和肯定。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网络问政等网民意见办理工作。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市长信箱收到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件的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时查收信件,并做好督办工作。截止到年底我局共受理办结市长信箱信件43件,均按要求及时给予回复并获得5星好评。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5件,都按照时限流程完成。

  4. 2017年工商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06件。其中,人大建议51件(其中主办25件,协办26件);政协提案55件(主办30件,协办25件),其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工商局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并按要求向市档案馆送交公开文件,并实现与市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多渠道查询工商信息。

  5.2017年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展开,着力对“口头申报,当场取照”、首发电子营业执照等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消费者协会行业诚信联盟、一季度市场主体增幅显著、第二批《免罚清单》新闻发布、年报系列政策解读、创业创新成果展示、全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等活动开展。加强了组织策划,进一步拓宽媒体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宣传优势,与人民网、光明网、央广网、新华社、中新社、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运用现场采访、局长专访、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大规模的报道。截至目前,在各级媒体上发表稿件共计467篇(次),其中国家级媒体65篇,省级媒体129篇,市级媒体273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专访及专题报道12次。发表稿件的质量和数量较同期有了大幅度提升。

  人民日报刊发了沈阳一季度新登记市场主体增46.13% 、在辽宁日报发表的“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稿件得到了副省长的批示,在中国消费者报上发表的《沈阳工商推行简易登记模式》在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好新闻评选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全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和全国个私协会系统非公党建现场会是近年来市局承办的最大型活动,大会期间,来自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央广网、中国网、中国经济导报、凤凰网、香港商报等全国30余家媒体50余名记者对大会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媒体共发稿89篇,转载量达到320余篇(次),仅今日头条的阅读量就达到3600余人次。新华社总社发通稿,全国各大媒体大量转发;中国消费者报、辽沈晚报、辽宁法制报、沈阳日报等媒体都在头版刊发了消息;辽沈晚报、沈阳日报利用整版进行了报道,宣传规模空前。

  五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积极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我局按照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先后组织9个考察组赴厦门、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考察调研,推进了多项改革,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推行了“多证合一”。9月29日,大东区局在全市率先推行“七证合一”的基础上,发出了全省第一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截至12月底,颁发企业“多证合一”执照3.59万户。

  ——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市局在沈河区局试点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试行网上登记。10月25日,全市开通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发出了全省第一张电子营业执照。截至12月底,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业务1113件。

  ——推行企业名称、住所登记制度改革。公开企业名称库,申请人可以网上查询比对,自行选择企业名称,提高了企业核名有效率。对全市创业园区实行了企业住所登记备案制。

  ——推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全市推行了“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简易登记模式,办照时间由原来的2至3天缩短到即时办结。

  ——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年简易注销企业2183户。同时,开展对“僵尸企业”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吊销企业4446户、个体工商户8336户,使更多的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高效快速地退出市场。

  ——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局作出“最多跑一次”15项审批事项承诺。大东区局推出社区、银行代办制和“企业登记通”。和平区局实行了企业登记“零填表”、营业执照“零等待”、政务服务“零距离”。皇姑区局实行企业登记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和颁发临时营业执照举措,探索了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登记备案制及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申报制。

  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开办制度性成本,有效激发了大众创业热情,促进了市场主体迅猛增长。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16.86万户,同比增长62.37%。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新办市场主体户数从2016年的13名上升到第9名。自贸区沈阳片区自4月10日起登记,截至去年底,共新登记企业14024户。全市实有市场主体67.99万户。商事制度改革得到各方面高度评价,是群众满意度最高、获得感最强的改革之一,成为“放管服”改革的一大亮点。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足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工商局始终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然而,在面对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举措不够,还需要在深入探索上下功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还不够平衡,个别处室仍未引起高度重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三是政务公开投稿的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提升上稿件数;四是对新出台的工作要求反映比较滞后,更新不及时。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市工商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转变政务公开工作理念,努力挖掘工作潜力,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充实和完善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工商系统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方法,创新工作举措,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机关,为优化全市软环境建设再立新功。

  沈阳市工商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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