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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29日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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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2018年03月29日

  2017年,沈阳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省办、市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制定我局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分、县(市)局和市局机关各单位,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集中发布、更新政府信息115条,主动公开、及时更新率达到100%。其中,组织机构信息栏目更新信息16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23条,放管服改革栏目发布信息13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4条,统计数据栏目发布信息4条,财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10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5条,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5条,政府会议栏目发布信息12条,人事任免栏目发布信息1条,建议提案栏目发布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发布信息1条,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发布信息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发布信息1条,办事指南栏目发布信息4条,机构联系方式栏目发布信息1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04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278条,政务微博公开5134条,政务微信公开2628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市局机关有关警种单位,完成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及查处情况通过沈阳警网向社会公开。

  2、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围绕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新闻宣传报道。在各级主流媒体共刊(播)发相关稿件591篇次,其中,中央级56篇次、省级355篇次、市级180篇次。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组织有关警种部门,完成《沈阳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上报市编委办。《沈阳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经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待省编办确定共性要素后再统一向社会公示。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通过沈阳警网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2件,其中,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建立禁毒戒毒功能基地的建议”的答复(摘要)和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关于践行百项承诺加快诚信建设的提案”的答复(摘要)。

  五、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完善全局联动舆情监控工作机制,整合全局基层政工(宣传)部门的力量,创建了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微信群,拓展了舆情监控的范围和覆盖面,将收集整理的涉警舆情编制成《每日宣传动态》,每天报送市局领导并转递各有关单位,确保涉警舆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2017年5月5日,我市法库县发生一起持枪抢劫金店案件。我局宣传部门会同法库县委宣传部在案发后5小时内发布了权威消息;5月8日,在案件告破后,我局在3小时内即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案件侦破的有关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

  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25件;按时办结答复37件;主要涉及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方面;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8件,不同意公开2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不属于本行政公开2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无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全面深化警务公开工作,其他市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警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树文兼任市局警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局警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警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同时,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各单位都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在办公秘书部门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的警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有力推进了我局警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切实将警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中,用考核杠杆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根据工作侧重点不同,组织全局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出台《沈阳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工作规定》《沈阳市公安局办理依申请公开警务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沈阳市公安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沈阳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沈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清单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断推进警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进程。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制度,3月31日前在市政务公开服务网上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公开市公安局户籍居住管理政府信息清单,通过沈阳警网对外公开市局规范性文件2件,及时向市现行文件服务中心报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建设,更新查询设备。组织各分、县(市)局和市局机关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培训人数50余人。

  八、强化政民互动

  1、515政务公开日

  始终把省、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门成立了活动组织机构,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局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确保了咨询活动和安全保卫“双赢”。各分、县(市)局和市局机关有关单位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有关警种和部门,选派业务骨干,悬挂条幅、摆放咨询台、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进中心”、“政务公开进乡镇”等政策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共出动负责宣传政策、法规、接受群众咨询工作的民警362人,接待咨询人数6000余人(次),现场答复咨询问题3200余个,发放宣传单(册)1万余份。

  2、积极参加政务公开载体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参加《民生连线》节目3次、《沈阳新政》节目5次、《政策说明书》、《数说沈阳》节目2次,就群众关心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围绕广大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打击防范电信诈骗、交通管理、户籍政策等方面,开展了3次微访谈活动,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九、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7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仍存在部分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办理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培训,以法律法规的运用环节为主,规范依申请工作受理、备案、办理、回复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办理依申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2018年,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细化主动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开展“114政务服务热线”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努力实现“四个一”,“一个畅通、一个热情、一个规范、一个到位”,即保证114政务服务热线电话畅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文明用语使用规范,解答群众咨询投诉问题到位。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新媒体“515政务公开日”、沈阳日报“民生连线”、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新政”等各项公开载体,为群众详细解读有关政策。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