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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31日来源:市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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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 2018年03月3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17年我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39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任务内容开展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积极组织我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下一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等作出安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及时、准确、主动的公开我办的工作情况,没有应公开未公开、更新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公布了《市金融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市政务公开网站公开。2017年10月以后,接到市政务公开办通知,停止在沈阳政务公开网上发布信息,在自己单位网站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未产生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事例。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未产生重点领域公开事例。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7年,我办未产生政策解读事例。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办未产生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方面的事例。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我办在依申请公开网站开通时,应测试要求公开了我办2016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除此之外,我办依申请公开网站上无其它公开申请。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未产生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事例。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未产生建议提案事例。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与依法决策、提高以文辅政水平紧密结合,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市政府研究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马智天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那娜、赵永强两位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处处长及信息员担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专职人员具体抓的良好格局,为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了《市政府研究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沈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办新闻发言人制度》、《沈阳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将我办办公房间304房间改为办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办将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建设办公自动化,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