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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务服务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30日来源:市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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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办 2018年03月30日

  2017年,市政务服务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在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机制、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有力提升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公开我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公开情况

  按照对审批事项动态化调整和行政效能提速要求,市政务服务办组织各部门采取自查、现场审查等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和规范,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着力减少各类申报材料及兜底材料,做到能减则减、能免则免。通过清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目前,市级审批事项由570项减少至468项,削减幅度达17.89%;审批要件由4456个减少至3181个,削减幅度达28.61%,已编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并对外发布。全市已建立了1个市级政务服务中心、10个市级专项分中心、14个区县政务服务中心、193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政务服务在市、区县、街道(乡镇)三个层级的全覆盖。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面向企业法人,承担市直及中省直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专项分中心由各部门设置,面向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主要办理业务上下游关联少、运行相对独立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由区县政府设立,面向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承担由区属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及便民服务事项;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办理属地化的便民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35号),共梳理完成两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2647项。其中,第一批1843项事项清单于2017年6月30日向社会公布;第二批804项事项清单于今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从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创新工作方式,通过设立自助办理设施、开设综合受理窗口、开通网上申报和证照寄送等服务功能,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批服务模式,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新闻发布会及政务公开日参加情况

  全年共参与新闻发布会2次;主要领导参加1次新闻发布会。积极参加5.15政务公开日的现场活动,现场为企业群众解答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和知识测试,印发《条例》单行本2.6万册,发放到全市政务服务窗口。

  四、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建立营商宣传载体,及时向社会推介政府营商政策信息,形成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编制《营商报》和《营商建设动态》;在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社推出《助力营商》、《聚焦营商》、《营商观察》三个专栏;创建“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推送营商新政、惠企利民信息。

  五、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利用公开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七、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应填写信息公开审核单,提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领导审批签发,予以公开。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的落实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