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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30日来源: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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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2018年03月30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各方面不断完善,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安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261条。其中,在政府网站公布信息864条,利用微博发布信息858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1050条,在中国安全生产报、沈阳晚报、沈阳日报、华商晨报、沈阳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信息487条,在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本地要闻、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主要职能、安全生产生产事故信息、时政解读、行政执法、财务信息、人事信息等栏目。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安全生产事故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公开生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内容。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上公开了沈阳市新五爱泵站“6•19”电气设备淹溺停运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沈阳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等事故调查报告。还公开了季度全市各类事故情况等事故信息。

  2.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公开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2017年沈阳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开展情况通报、季度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建议、沈阳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信息。

  3.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及时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在中国沈阳政府网公开了随机抽查监管信息。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公开了沈阳市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市安监局市场主体名录库、沈阳市安监局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我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

  4.安全生产“黑名单”信息。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上公开了公开了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公开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等信息。

  5.公开化解过剩产能信息

  市安监局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信息,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上开设“化解过剩产能”专栏,公开了市安监局落实国家和省市水泥玻璃去产能开展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局落实国家和省市水泥玻璃去产能年度和序时节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6..公开随机抽查监管信息

  在中国沈阳政府网公开了随机抽查监管信息。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公开了沈阳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安监局权责清单、市安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沈阳市安监局“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沈阳市安监局市场主体名录库、沈阳市安监局行政检查人员名录库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

  7.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

  市安监局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上开设“权责清单”专栏。在沈阳市政府网站和沈阳市安全生产网公开市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66项清单,全部予以公开,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予以调整和公开。在沈阳市政府网上公开了沈阳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机构)等12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上开设了减权放权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及时查看社会意见,做好收集采纳工作。

  8.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

  市安监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沈阳市安监局关于试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容缺受理制度的通知》、《沈阳市安监局关于推行“减证便民”工作举措的通知》《市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站公开了市安监局以“钉钉子”和“马上办”精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等信息。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树奎就市安监局试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市安监局依照沈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安监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最终确定涉市安监系统的政务事项目录。其中服务事项15项,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4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完成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待省安监局服务事项流程图标准下发后,进行对照修改确认和公示。

  五、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市安监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围绕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我局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安全执法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政策在沈阳日报、沈阳晚报、华商晨报、沈阳政务公开网等媒体予以解读,对2017年度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安全生产执法月、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和市安监局试行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情况等进行新闻发布,在沈阳日报、沈阳市政府网、市安监局网站对《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进行解读。

  六、积极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

  2017年,市安监局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市安监局主要领导、新闻发言人、分管领导分别就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沈阳行”活动的有关情况、沈阳市2017年度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安全生产执法月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沈阳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等进行新闻发布。

  市安监局积极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本单位相关信息。通过微博平台发布858条信息;微信平台累计共推送1050条信息。开展“安全是福、共同缔造”微信传递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与燃气集团联合开展“传递安全之福、你是第几个”微信接力传递集赞有礼活动,9万余人参与“安全是福”微信传递。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市安监局安排专门力量,加强对政务舆情的监测收集,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设立了在线访谈、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咨询建议、征求意见、减权放权6个在线互动类栏目。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接收、办理、回复工作。按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重要指标数据,引导全市各界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市安监局建立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并明确了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通过沈阳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受理7起依申请公开案件,按要求予以答复,并及时进行备案。没有因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受到投诉、举报;没有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确认违法。

  九、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

  市安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内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局务会定期调度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安监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重新审核和修改。

  (二)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制定了《沈阳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清单》,并在沈阳市安全生产网公开。

  (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汇编》等规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安监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21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工作。

  (四)加强查阅场所建设

  市安监局按照《条例》要求,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打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五)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培训和宣传

  市安监局组织召开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培训,使局内机关工作人员及时学习掌握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政策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市安监局积极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2017年5月15日上午,市安监局在龙之梦购物中心七楼,参加主会场活动“5.15政务公开日”大型政策咨询活动。市安监局制作了居民生活常识、中小学生安全常识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发放了各种安全生产宣传读本、宣传手册、12350安全生产投诉宣传册,认真解答群众安全生产咨询。

  十、存在问题及2018年打算

  2017年,市安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三是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2018年,市安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

 

沈阳市安监局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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