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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03月06日来源: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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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2017年03月06日

  2016年,和平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我省两个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年,全区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各类信息10500余条。在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21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信息39条,占总数的0.57%;政策法规栏目信息153条,占总数的2.24%;“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897条,占总数的13.15%;工作动态栏目信息5282条,占总数的77.44%;其他栏目(包括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等)共发布信息450条,占总数的6.60%。

  本区除在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外,还在“沈阳和平”官方微信、“沈阳发布”官方微博等发布政府信息900余条。

  2016年,区政府各部门共送交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113件。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50件,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询。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进展信息3条、行政权力责任、收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信息7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0条;行政执法公示、市场监管信息25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预决算信息110条;政府采购信息241条;减税降费信息12条;双创、经济社会政策信息49条;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6条;社会救助信息11条;扶贫信息4条;就业创业信息5条;棚户区改造信息4条;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14条;环境保护信息260条;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60条;审计信息2条。

  四、回应社会关切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明确了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主体、回应标准、回应时限、联动机制等内容。

  二是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由常务副区长任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出席市政府组织的政府新闻发布会。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发言人助理,由政府办、宣传部、外经局、金融办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新闻助理团队,负责策划新闻选题、提供发布素材、搜集舆情及接待媒体采访等工作。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召开“五一皇寺庙会”、“金融峰会”等10余次发布会,其中主要领导参加发布会2次,主动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三是做好政务微信微博工作。和平区通过“沈阳和平”官方微信、“沈阳发布”官方微博,及时发布重要信息、惠民举措、便民服务信息,全年共发布800余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微博微信平台与辖区居民、兄弟单位、网评员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政民互动格局,同时与沈阳日报、沈阳晚报、东北新闻网、腾讯等媒体及意见领袖建立了互动机制。

  四是主动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在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前,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致全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亟待解决、受惠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年度民生工程实事项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后,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及年度民生工程实事项目,并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解读,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采用信件受理、机关当面受理等方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其中当面申请43件、信函申请16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涉及房屋征收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公开26件,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7件,信息不存在4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2件。答复申请均以申请人所需信息形式,通过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9件。其中,4件行政复议做出维持决定,1件主动撤回申请;8件行政诉讼做出维持决定,1件原告主动撤诉。

  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积极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办理结果72件,公开办理复文22件。

  八、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区政府、各办局及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国资信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双创制度汇编、文件解读等31个专栏建设工作,并及时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年度报告和考核评议、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21项制度落实,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公文公开的时效性。还建立了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确立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办局(街道)查询室、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区政府各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将新生成的政府文件送至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

  五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部署培训会议2次,学习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信息公开条例、制度,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0人次。还通过政务公开QQ群、电话等方式,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解决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疑难问题200余人次。同时,结合辽宁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街道社区LED屏等方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公开“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少、工作动态类信息多的问题。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导致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备案不及时等问题。

  2017年,我区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制度机制落实。继续推进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考核和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头,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一是巩固公开载体。参加《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节目录制及解决问题10次,参加“政务公开连心桥走进社区”节目录制2次。采用定期申报核实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全区200个单位“114政务服务热线”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全年共接听咨询投诉热线10万余次。向《政务公开报》投稿1200余件,采用信息29条。

  二是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5月15日,和平区政府在浑河湾街道砂山新村社区举办了和平区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咨询活动。活动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改善民生”为主题,区民政局、法制(司法)局、人社局、房产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执法局、公安分局、协同中心、地税局10个部门6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现场解答食品安全、卫生计生、就业保障、住房保障等问题4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区内群众200余人。在活动现场还开展了义诊活动,为社区居民免费测量血压和血糖100余人次。和平区政府20个部门和12个街道办事处在各分会场开展了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等活动,共接待群众800余人次,解答群众问题1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是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办理《民心网》政策咨询件3件,全部获五星评价,做到了回复及时、内容准确、依据充分、群众满意,确保政策咨询件的办结率、反馈率、及时率、满意率、优秀率为100%。办理《民心网内参》5件,做到领导批示有针对性,有处理结果,反馈及时,与本单位无关的,能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