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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03月10日来源:沈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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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 2017年03月10日

  2016年,沈河区继续坚持以务实、创新为己任,努力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提升服务意识,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6年,沈河区坚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以及辽宁省辽委办发[2016]33号、辽政办[2016]23号实施方案,认真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区内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时依法依规通过网站、媒体等全方位予以公开。2016年,完善了政务公开机构及人员能力建设,沈河区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政府办公室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区内各部门也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沈河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此外,沈河区政务公开工作已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全区绩效考评体系,并有专项办公经费做保障。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培训会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并部署了相关工作,提高了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推进了沈河区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沈河区在门户网站上新增包括意见征集、政务公开重要工作等栏目,着力解决区内重大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公开更新信息4800条;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开更新信息5000余条;向政务公开报投稿3000余篇,上稿34篇,上稿量名列全市前列。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2016年,沈河区积极参与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并试行网上重大决策征求社会意见5条,组织并公开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信息1条,深入跟踪重大工程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公开权力事项1282项、公开合法性文件83件。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和《沈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要求,沈河区认真落实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制定了《沈河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区门户网上开通了沈河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专栏内设包括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国有企业运行监管、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转移落户人员服务、减税降费、扶贫、社会救助、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20个一级子栏目,27个二级子栏目。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信息41条;公开市场监管信息134条;公开财政资金信息115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13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7条;公开经济社会政策信息14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914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3条;公开减税降费信息37条;公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8条;公开扶贫工作信息5条;公开社会救助信息18条;公开就业创业信息46条;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18条;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32条;公开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57条。此外,沈河区在制定政府工作报告等全年政策规划性材料时,积极向广大群众代表征求意见,制定并公开了相应的名词解释文件。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沈河区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抢占先机,第一时间与区委宣传部合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新闻助理团队等工作机制,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利用沈河区官方微博、微信、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公开决策部署、民生政策解读、惠民利民举措、便民服务等方面信息2万余条,最大化方便群众了解、监督并参与政府工作。为了更进一步开展解读工作,沈河区主要领导还参与了市级新闻发布会解读工作,区内各部门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做好区内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沈河区完善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区内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予以回应,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2016年,开展“5&bull;15政务公开日”、“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月”和“新闻媒体进社区”等活动45场次,全面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00余个。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沈河区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遵循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会议制,针对申请公开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制作承办单,明确牵头主体,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处理能力。各部门、各功能区、各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完善了“依申请公开”通道,提供指南、流程图和申请表,加强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同时,沈河区对依申请公开案件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9件,全部按时办结。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案件为零。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沈河区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对沈河区承办的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了全面公开,承办省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54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201件,区政协提案114件,省市建议提案39件,办复率100%。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沈河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等25项制度;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沈河区区本级及各部门、各功能区、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在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沈河区门户网和区档案局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56篇。

  沈河区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公开信息,全面梳理“114政务服务热线”号码,确保热线畅通。2016年,沈河区“114政务服务热线”接听约5万余人次,受理政务公开各类咨询300余件,保证了咨询、监督事项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受理民心网咨询31件,均为五星件;受理《民心网内参》5件,件件有反馈;参加沈阳日报《民生连线》栏目6次;配合《连心桥》栏目及时解决、解答节目反映的问题14件;同时,区内各部门积极利用LED屏等多媒体宣传沈河区的各项政务工作。同时,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打造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和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中心。同时,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从政务服务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一方面严格做好进厅人员的选拔关,严格参照照沈河委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继结完善规范规范进(退)厅人员备案模式。实行首席代表任命制。制定《沈河区驻厅人员行为规范》、《首问负责制》;另一方面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性、实效性。建立了《联合巡检制度》、《抓早抓小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对《纪检监察通报》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二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促使政务信息公开多元化。中心网站提供公众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设置有机构简介、部门职能、办事指南、通知公告、中心信息、在线咨询与投诉、廉政建设等栏目。开通网上预审,网上预约,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主要功能。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打造“两个中心、五个平台”建设,两中心即,区街政务服务数据中心、区街政务服务呼叫中心;五平台即,并联审批网上服务平台、全方位电子移动平台、全景化三维导引平台、全覆盖电子监察平台、区街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平台,实行统一数据库和统一用户管理。进一步提升中心智能建设水平;进一步调整中心自建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的资源共享和整合程度,实现各系统数据的可靠传输和有效转换,实现线上线下的政务服务一体化、业务办理同步化,对十五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全效能监控。切实保障“四个全”和“四个一”工作落实(实现项目进驻“全覆盖”、业务办理“全流程”、审批环节“全封闭”、工作人员“全监督”;打造审批业务“一张网”、“一张表”、“一个平台”、“一个章”)。

 

沈河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