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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03月17日来源: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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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2017年03月17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沈阳市气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12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6年,市气象局根据省气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对信息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公开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气象行政管理规定;气象行政许可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气象行政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务员考录聘用;及时公开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等情况;认真做好考察前预告和考察对象公告,及时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和干部任免信息。制定《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气象窗口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就审批事项公开展示、窗口服务、窗口环境、工作质量、执行规章制度进行标准化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气象窗口,实现了一站式受理审批,气象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行了网上公示。

  (二)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初审、复审和批准的程序执行,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制作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各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将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到工作岗位和具体个人。同时加强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工作职能,部署有关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沈阳市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参加《沈阳日报》和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参加市政府组织召开的“迎新春惠民生”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信息通报会2次,及时开展天气气候回顾与评价、解读高影响性天气事件。同时,市气象局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乡村大喇叭等手段发布气象信息,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及“科技活动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公众发放气象材料,普及气象知识,传播气象信息。通过沈阳气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共20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权力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事项清单、随机抽查监管信息、预决算信息、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政府信息共9条。利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推进“五公开”情况

  (一)权力清单

  2015年9月,市气象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市气象局权责清单》。2016年,根据《转发中央编办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气法函〔2016〕5号)要求,市气象局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沈阳市气象部门权责清单》,经省气象局审批同意,报沈阳市政府审核确认后,通过政府网站、气象主管机构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照其行使职权、当相应的法律法规立改废或职能职责和机构调整时,将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

  (二)市场监管公开

  市气象局行政服务事项主要为防雷和施放气球的相关活动审批,市气象局网站的行政许可栏目由相关审批项目的在线下载、办事指南和审批查询三部分组成,提供在线下载防雷法规等方面业务申请文书,介绍相应业务办事指南,公示已取得防雷工作专用设计、施工资质和施放气球资质单位名单。在市政务公开服务网行政审批网上办事栏目中我局作为审批单位,依托市政务公开办平台,开展了网上虚拟场景式服务,一体化整合办事指南,设有网上在线申报业务,全面提升公众在线办事人性化程度。

  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对于事中事后的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公开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抽查结果等信息,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人员名录库,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监管对象名录库,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随机抽查监管细则。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1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8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

  参与市政府组织的“迎新春惠民生多部门联合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2015年沈阳气候公报和近期天气预报。建立新闻助理工作团队,负责为新闻发言人策划发布选题、提供发布素材、搜集舆情、及时研判、认真落实接待媒体采访等工作

  (二)门户网站政策解读

  在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栏目中对气象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向市民进行解读。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回应社会关切机制。6月6日组织气象专家参加《沈阳日报》和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围绕沈阳市气候特点作以介绍,并通过热线电话与读者进行互动,就厄尔尼诺现象对沈阳影响等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沈阳市气象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八、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沈阳市气象局无主办或协办的建议和提案。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沈阳市气象局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考核评议等制度。成立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落实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度。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建立新闻发布会发布制度,严格实行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和论证会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新闻发布会会前审批,会后备案。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十一、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6年,与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的《沈阳市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修订版),与沈阳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的通知》,已送交市档案局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市民查询。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沈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多样化;三是公开方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2017年,沈阳市气象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