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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03月17日来源: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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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 2017年03月17日

  2016年,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市建委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努力使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达到新形势下对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主动公开。加强城乡建设各类重点信息的主动公开和更新工作,全年,我委在市政务公开服务网公开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金廊项目建设、现代建筑产业化及村镇建设等重点工作信息124条;按市政务公开办、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布了本部门2016年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同时每月动态信息按时向市档案局报送市建委制发的已公开的现行文件34件。门户网站首页栏目更新信息808条:新闻发布219条、通知公告98条、招标信息491条;基本信息更新356条:动态要闻类219条、公告政策类131条、规划计划类3条、机构职能类4条。

  2.信息载体公开。积极向市《政务公开报》投稿,认真配合采访和约稿,及时公开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热点工作动态,我委向《政务公开报》投稿124篇;参加微访谈1次、《连心桥》2次、《民生连线》4次、沈阳新政1次,解答了广大市民关注的公共停车场建设、道路改造等问题。

  3.重大事项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本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2016年通过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通知公告100条,行业动态13条,招标公告3573条,中标公示3216条,中标结果3259条,销号4967条,项目负责人变更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市建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为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设计制定了《市建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单》和《市建委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单》有效解决了信息公开涉及部门多,回复百姓时限难以保证的问题。

  2. 发挥协调小组作用。充分发挥市建委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小组作用,对百姓申请涉及多个单位及敏感问题的,按照“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由委政务公开办、政策法规处共同组织各责任单位研究确定答复意见,确保每项依申请疑难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协调、解决和落实。

  3. 拓宽百姓查询渠道。多种方式相结合,积极拓宽百姓查询信息的渠道。委内综合处专门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查询席,摆放了明显标示,并为查询百姓提供了咨询、扫描、复印等便民服务,尽可能让百姓少跑冤枉路。委外在审批大厅、沈阳市城建档案馆,根据查询范围不同为百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除此之外,12319城建服务热线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接听处理群众反应的有关城市建设方面的问题。

  全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6件,全部为书面申请,其中:同意公开7件、部分公开1件、非本机关掌握信息3件、信息不存在5件。主要涉及施工许可证发放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情况,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群众满意率100%,无行政复议情况。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城乡建设工作重点,结合城建工作实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充分发挥了建议提案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助推作用。 “两会”以来,我委承接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81件,通过采取措施完善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培训学习,强化沟通督办工作力度等方式,建议提案全部办结,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按要求对办理结果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