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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03月09日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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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03月09日

  2016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督考办的直接指导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6﹞23号)及《沈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每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利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市政务公开服务网主动发布信息783条,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发布信息4773条,在“沈阳新社区”微信平台发布信息897条。

  二、重要方面信息公开情况

  1.权责清单公示。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和实效性,按照《沈阳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沈政办发〔2016〕122号)和市编委办《关于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委对现有权力清单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共确定行政权力78项,子项394项,并在市卫计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结果公开。2016年我委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共5个,主要包括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市胸科医院二期项目、市第九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市红十字会医院(老年病医院)综合病房楼项目、市精神卫生中心新建老年养护中心项目,5个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已经市卫计委门户网站上公示。

  3.行政执法公示。 2016年我委继续加强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监督情况实时上报机制,及时反映监督工作动态,推动监督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将行政处罚信息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上网公开,并上传至“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开公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89条。同时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和“一单两库一细则”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预决算公开。我委已将2016年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汇总、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等通过市政府或市卫计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将功能支出分类全部细化至“项”级科目,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卫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相关要求,我委及时转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各委属单位对照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开展自查,我委结合大医院巡查活动组织专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门户网站、LED屏、省市主流媒体、价格公示板、触摸屏、滚动屏等载体,公开卫生领域信息,其内容包括对外公开的医院资质、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收费、行风建设等,对内公开的重大决策、人事管理、医疗质量、医院运行等。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对于公众关注的热点,我委主要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包括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微信)、办公热线电话、记者现场提问等形式有序开展,大部分是通过省市报纸、电视台、办公热线电话接待的记者关于公众热点的提问,参加沈阳日报、沈阳电视台、沈阳广播电台等政务载体活动4次。截至目前,民心网“诉求办理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和咨询件共计136件,所有评星件均为五星评价,按时回复率均为100%。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受理各类投诉和咨询件148件。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35件,全部为书面申请,已严格按照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要求回复方式进行答复,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目前我委已制定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宣传等制度21项。并在委机关档案室建立政府信息查询室;在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同时设立了微信发布平台。

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