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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2016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7年03月17日来源: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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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2017年03月17日

  2016年,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处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16】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及《沈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处开展专项督查的工作要求,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逐条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今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

  1.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是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大力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第二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也是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的工作。结合《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总局71号令)、《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要求,沈阳市工商局及时作了相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法制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共同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在全系统转发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处罚信息公开培训,明确公开时间节点,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文件和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读。二是按照“谁处罚、谁录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法制处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综合审核部门,业务处室为公开信息提供和梳理部门、办公室为监督检查和协调部门的责任体系,较好地保证了处罚信息公开的严密性和真实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将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方法,为下一步全面依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经统计市工商局自2014年10月1日至今应当按规定需要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82件已全部按程序录入公示系统。

  2.及时梳理和调整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年初,重视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印发了《沈阳市工商局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处罚等职能环节,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登记注册改革后,逐项梳理行政职权,重新调整和完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结合简政放权政策,重新梳理归纳整理。本次清单调整拟新增行政职权11项,共12个子项;拟取消行政职权32项,共76个子项;拟修改行政职权20项,共61个子项。调整后形成的《市工商局权责清单(2016版)》共有行政职权146项,345个子项,对应345项行政职权。其中,有行政处罚131项,330个子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已上报市编办审核,目前等待市编办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3.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根据市财政局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沈阳市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集财务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如何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公开。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市财政局的部署,会议提出了公开要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2016年预算应于2016年2月3日前公开,2015年决算应于8月2日前公开,我局均提前完成。财务处、办公室对预决算数据和三公经费进行了预报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在沈阳市工商局外网详细地公开了沈阳市工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在市政务公开网公开了2016年收支预算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同时上报了纸质公开文本和报表。此项公开工作严把审核关、程序关和事后监督关,公开平稳有序,得到了公众的监督和认可。截止目前,财务信息公开没有收到任何负面消息和公众质疑。

  4.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解读情况。今年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工商部门机构改革和机制改革的重要之年。从年初开始,陆续出台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商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开展了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年报制度改革。面对这样一些新情况和新政策,我局及时跟进,对重大改革和重要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沈阳日报、政策解读栏目,开展了2016年沈阳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包含哪些主要内容、沈阳市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讲解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信息年报公示工作30问等13项政策解读,对企业登记、报送企业年度信息等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宣传和引导。目前,由工商、质监、税务共同推进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已全面落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开展“双告知”工作以及开展企业简易注销工作。

  5.做好民心网政策咨询和办理民意诉求工作。为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为民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日常服务工作中体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效能。今年,受理省民心网办理民意诉求共429件。其中,办理转交办的政策咨询件45件,举报投诉案件383件,接收意见建议5件,全部按规定时限给予详细解答和及时反馈,咨询人都非常满意,均获得5星评价。积极参与编制《企业办事通》,将企业登记注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相关内容及时归纳整理,认真修订《百姓办事通》。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网络问政等网民意见办理工作。我局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局长信箱收到的咨询、意见、建议和投诉件的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时查收信件,并做好督办工作。截止到12月初我局共收到市长信箱信件20份,均按要求及时给予回复并获得5星好评。特别是一些传销和虚假宣传等疑难投诉件的处理结果获得投诉人的高度赞扬,一再感谢市工商局不愧为百姓消费维权的坚强后盾。

  6.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法有序、准确及时、便民利民的要求,出台了《沈阳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成立了办公室、法制处及相关处室组成的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协调小组,修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增加一件事一评议一审核一把关的做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今年,还聘请了2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答复意见起到了把关定向作用。今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严格履行了审批、报备程序,并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7.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沈政发〔2016〕5号),我局涉及第13、14、15、82、84项主要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第13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二是全面推广工商登记“双告知”。三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二)第14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我局对双创工作非常重视,年初成立了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专设“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处”,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积极发挥工商职能,全力扶持双创工作和小微企业发展,对于稳增长、促就业、保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三)第15项加快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准入职能,加快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把推动工作做实做细,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的通知》。(四)第82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五)第84项以政务诚信带动社会诚信,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

  (二)政务公开的其他工作

  1.积极主动做好动态信息的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做到实时信息实时发布、当天信息当天发布、定期信息定期发布,积极有序推进市局日常动态信息公开工作,截至初,市工商局在市政务公开服务网共发布政府信息420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397条,组织机构栏目发布信息1条,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8条,财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条,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统计数据栏目发布信息1条,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1条,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1条,时政解读栏目发布信息7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在省民心网发布政讯类信息420条。第一时间向社会、群众传递了工商工作动态,便于群众了解工商、监督工商。上述信息发布,均没有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2.精心组织政务公开活动。围绕全省第十个政务公开日主题,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沈阳市工商局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通过悬挂宣传政务公开条幅,利用网站、宣传栏、展示板、LED屏等公开载体和平台,宣传政策、发布信息,营造了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的良好氛围。为迎接辽宁省地十个“5.15政务公开日”结合纪念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和新《商标法》实施一周年,全市工商系统于4月20日至4月26日,在全市开展了“2016年宣传周”活动。活动中,全系统共出动干部697人次,制作宣传展板47场,发放商标知识手册5700余册、宣传单5350余册,悬挂条幅104块,咨询、解答问题2524件次。开展宣传活动进社区15次、进村屯7次、进商场15次,进企业16次。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网络、LED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体进行了宣传。

  积极做好参加政务公开载体栏目的组织工作。认真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解答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累计参加“《沈阳日报》消费者热线”1期、“沈阳网”受理咨询、政策解读2期、 “民生热线”节目3期、“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特别节目1期。受理“114政务公开热线”电话咨询17566人次,受理投诉举报件共295件,按期办结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3.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培训,认真征订省政务公开《天下信息周刊》,主动学习《民心》杂志。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每月按时报送政务公开统计表和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按时参加绩效考评,未发生迟报漏报漏评现象。严格按照要求向市档案馆送交公开文件,并实现与市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多渠道查询工商信息。积极做好向市政务公开报投稿工作,共投稿232篇,上稿数19篇。

  4.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工商服务职能的深度和广度。沈阳市工商局全年围绕我市的重点工作、重要文件法规组织召开了一次新闻吹风会和2次新闻发布会。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2801条。累计粉丝数量32643人,全年发布信息378条。沈阳新社区app互动发布工商信息154条。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精准解读通过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使得百姓更加容易理解消化。使工商工作更加贴近民生、贴近百姓,不断延伸了政务公开服务的触角

  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工商局始终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然而,在面对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举措不够多样,还需要在深入探索上下功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还不够平衡,个别处室仍未引起高度重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17年,市工商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

  1.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地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沈阳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沈阳市工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沈阳市工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3.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按照省、市政务公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4.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走进政府”等活动,进一步展现工商局行政执法良好形象,为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搭建有效平台。

沈阳市工商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