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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邮政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7年03月09日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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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03月09日

  根据《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暂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精神,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沈阳市邮政管理局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沈阳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43-1;邮编:110021;联系电话:024-25558015)

  一、概述

  2016年,沈阳市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暂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精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的编制、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网站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多种信息发布方式,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信息上网发布工作,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二)落实责任机制和通报制度

  一是落实责任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6年全局工作要点,指定专人负责,责任到处室,层层落实了责任,较好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通报公开情况。通报了政务公开运行情况,同时就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提出要求。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行业动态、统计信息、行政执法、行业监督管理;二是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8条。按照主题分类,机构职能类6条;法规政策类12条;市场监管类34条;统计信息类24条;人事工作类37条;党务工作类14条。信息公告27条;动态信息10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沈阳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有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充实、部分栏目建设不够完善的情况。具体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一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主动与上级部门和市政府联系,加强沟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沈阳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