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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02月25日来源: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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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02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3号)的要求,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工作内容,对全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自查。中心以“深化改革稳增长、改善民生优环境”为目标,强化公开监督,扎实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也有力的推动了中心的全面建设,提高了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了由中心主任唐玉辉任组长,副主任王彦、纪检组长富晓露、副主任赵雷任副组长,各处室、管理部、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中心客户服务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

  2.坚持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

  自年初以来,中心陆续更新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等制度。同时,中心继续坚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度规定,及时梳理目录内容,并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删减合并,并对目录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通过上述工作的顺利完成,较好地促进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发展。截至2015年底,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及时发布信息共计150余篇。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中心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积极推行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编制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权力目录》,梳理行政权力,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中心20项行政职权目录,涵盖权力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和范围、承办处室等内容,使中心党务、政务、业务、事务等工作条理清晰、有据可查。并统一印刷成册。今年又继续对中心行政职权进行了梳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档案,使政务公开工作事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截至目前为止,中心行政职权再未变更,因此目前尚不涉及行政权力变更与公开工作。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中心(本级)下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处、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处、财务计划处、审计稽核处、科技信息处、客户服务处、法规稽查处、资产保全处、沈河管理部、和平管理部、大东管理部、皇姑管理部、铁西管理部、东陵(浑南)管理部、沈北新区管理部、苏家屯管理部、辽中管理部、新民管理部、法库管理部、康平管理部24个部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下设综合科、财务科、资金筹集科、个人贷款科、稽核科、科技信息科、沈阳管理部、锦州管理部、大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通辽管理部11个部门。

  (2)财政预决算信息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是:财政拨款收入(政府基金收入);支出是:城乡社区事务政府住房基金管理费用支出。2015年收支总预算7283.32万元。 (3)“三公”经费信息与公共资源配置信息

  2015年我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11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29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1.08万元。截至目前为止,中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共计26条,所有采购过程及中标成交结果均通过沈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政务公开听证论证制度,凡涉及社会发展全局、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实施前,均应采取听证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同时每年年初召开管委会会议,由管委会决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等工作。此外,我中心坚持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采取定期征求意见、随时接受监督等方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树立起沈阳住房公积金“真诚、专业、主动、细致、文明”的良好形象。

  2015年,在5.15政务公开活动中,中心联系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各管理部积极行动,开展进企业、进社区等一系列送服务上门的政策咨询和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较好效果。活动当日累计接受群众咨询8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将政策和服务送到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身边,受到广大职工的好评,政务公开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心筹集处、个贷处、财务处等处室19次接受沈阳电视台、沈阳交通广播台、沈阳日报、晚报、华商晨报、民心杂志等媒体的采访,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中心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工作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促进中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务公开服务网、沈阳政府网、媒体等多渠道、多载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政务有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有关信息。一是中心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网站信息更新更加及时。中心网站年发布、更新信息363篇。中心网站开展了网上办事事项梳理工作,着力提高服务信息实用性,确保了群众办事一路通。网站互动回应情况明显改善。二是完善市政务公开服务网中心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中心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修改、删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合计16条,更新原有政务信息55篇,新发布政务信息166篇。三是通过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社区政务微信服务平台“沈阳新社区”住房公积金栏目发布信息45篇,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政务信息服务。四是加强了与群众的互动,充分发挥了中心政务微博服务群众的功能。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平台,中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540条,回复网友评论、私信1360条。

  五、依申请公开方面情况

  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办理工作。一是中心对公积金网站、公积金短信平台、触摸屏及12329(96688)客服热线进行了全面整合,坚持畅通咨询、举报、投诉渠道;更新设备设施,增加受理咨询和投诉工作的专职人员。二是畅通96123市民服务热线、省民心网、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市长信箱等咨询、举报、投诉渠道,做好各类信件、在线咨询的受理、回复、回访等工作。以民意诉求反馈系统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强化政民互动,全面做好政务咨询和政策解答。2015年,其中中心12329(96688)人工电话接听106031次;受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群众来信5521封;受理96123市民服务热线来信341封;受理省民心网群众来信12封;省民心网政民互动回复群众评议876次;受理市长信箱来信59封;受理现场诉求98次。在96123市民服务热线办理群众各类诉求回复工作考核指标中,中心的按期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95.95%,星级质量评价率为91.2%。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质量还需要再提高。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知识的知晓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中心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要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把关,及时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报送和统计工作;健全建立各类档案,三是充分利用各个平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继续做好中心腾讯微博和新浪微博的信息发布工作。;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价,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高督促检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