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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管理办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02月15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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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02月15日

  2015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完善政务公开网络建设为切入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在系统内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办共发布各类信息1074条。其中:办机关发布信息125条,占全办发布信息总量的11.64%;办所属各单位发布信息949条,占全办发布信息总量的88.36%。

  我办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共发布中心政府信息125条。其中:机构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2.4%;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15条,占总数的12%;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6条,占总数的4.8%;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6%;统计信息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2.4%;财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6%;应急管理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1.8%;政务动态栏目发布信息33条,占总数的26.4%;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28条,占总数的22.4%。

  我办除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发布信息外,中心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949条。其中:审批事项栏目发布信息452条,占总数的95.3%;审批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37条,占总数的14.4%;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170条,占总数的17.9%。目前,2007年以来以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中心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5年,我办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5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本办未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沈阳市政务服务办成立了由邹昊主任任组长,崔放副主任、龙佳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秘书处作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们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并召开全市审批系统培训会,向各部门宣讲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要求,统一公开内容和样本格式,统一规范公开内容。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市审批中心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市审批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

  二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是政务服务办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我办档案查询大厅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办还通过在办公明显位置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新闻传媒、便民手册以及通过25701111、25702222申诉投诉举报电话、与市档案馆、图书馆信息共享等形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4.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为规范全市政务公开行为,提升政务公开档次,举办了4次政务公开培训班,各有关处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目的就是立足基层和实际需要,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程及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政务公开网站的栏目设置及信息发布工作进行了演示,并邀请专家辅导讲座。要求各级部门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扎实抓好工作落实,着力抓好网站建设,加快编制和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令上级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的成效。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在全国率先开设了“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将全市2252个单位的4123部电话,通过“热线”进行直接转接,同时整合了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的短号码,增加了电话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建立了部门咨询投诉电话监督系统,确保热线畅通,提高了部门解答和受理电话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上半年,累计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电话近60万人次,咨询回复率达96.7%,投诉办结率达到92.8%,群众满意率为91.3%。

  在沈阳电台直播间开办了“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节目,职能部门现场接听群众电话,解答群众问题。上半年已制作131期,有21个部门的领导走进了直播间,现场接听群众电话近1510个,解答群众问题,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加强了政府部门与市民的互动交流。

  在《沈阳日报》设立政务公开专栏,介绍政府部门最新动态。通过“民生连线”栏目,现场接听群众电话,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将汇总后的群众问题及答案刊登在报纸上。上半年,已制作21期专栏节目。

  创办了“阳光行动”政务公开专题网络视频节目,包括“局长访谈”、“审批讲座”、“百家社区讲堂”等栏目,向社会公众介绍政府部门职能、主要业务、审批事项、社区发展等情况。上半年累计播出39期,点击总量超3000万次,已有16个部门、9个单位和14个社区参加了视频节目,成为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向社会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

  我们在市档案馆成立了“沈阳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14余万卷的备查档案和现行文件资料。市民通过信息查阅中心,可查询到全市87个部门印发的2万余卷政策法规文件。全市16个区、县(市)也在本部门所属区域的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同时,全市各部门建立了210个政务信息查询室,社会公众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进行政务信息查阅、索取。

  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加强政府部门和百姓之间的互动交流,上半年,我们与市区职能部门先后两次走进社区,开展“关注民生、走进社区”活动。在大东区万泉街道东逸社区和和平区太原街道,我们与市劳动局、民政局、卫生局等11个市直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处长,面对面与百姓进行沟通,现场解答群众问题55件,事后督办问题5件全部解决,群众对问题的解答和落实感到满意。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08年4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这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没能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高度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务公开工作上表现出不主动、不积极,简单应付,流于形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不够规范,随意性大。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各部门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没有个一个统一的要求或统一的做法,缺乏统筹规划指导,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三是权力意识浓厚、服务意识淡漠,使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受阻。

  2016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市政务服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事项和有关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及时公开,丰富两个网站(即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页和沈阳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中心网页)的内容。

  二是按照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和渠道,在做好网站公开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示栏、新闻发布会、25701111、25702222咨询热线、办事指南等便民渠道作用,提高政务公开与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对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上不够完备的基层单位,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进一步深化和提高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和广度,努力使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达到政府满意、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