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5年 ->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外经贸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02月11日来源:市外经贸局
[字体: ] 打印
市外经贸局 2016年02月11日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今年专门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重新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处室也都指派一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同志担任政务公开信息员,形成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确保《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时时更新,不断完善。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今年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沈阳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沈阳市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沈阳市外经贸局民心网政策咨询办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3.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外经贸局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局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二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市外经贸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市外经贸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市外经贸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开设了网上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

  4.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服务和培训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我局今年的“政务公开日”活动不仅形式新颖,而且更加注重实效。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5月14日,我局在金城宾馆召开了“东北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暨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业务培训会”,组织全市区县(市)外经贸主管局长、外贸科长及300多家外贸出口企业、60余家货代企业,共计5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这次会议得到了外贸出口企业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很好地体现了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理念。会上,共分发通关一体化宣传光盘500张,宣传手册300余份。

  认真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及监督投诉受理工作。我局确保“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的政策咨询电话和监督投诉电话,全天有专人接听,针对企业、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外经贸政策业务的问题及监督投诉的事项,予以积极及时的答复。如果无法直接解答,则将情况登记,反映到相关部门并及时反馈,使企业、群众得到满意答复,真正做到为企业、群众提供最方便快捷的服务。今年已累计接听114公民政务咨询电话3000多次,均给予满意答复。

  三是积极参加省、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并按要求订阅相关材料。在培训过程中,我们系统学习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与兄弟单位进行了广泛交流,学习到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学习,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推进五个重要方面信息公开

  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重点做好涉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和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在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168条。

  二是根据《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积极推进、注重实效”原则,分别在市政务公开网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对照每个岗位职责,逐项梳理行政职权,并重新调整和完善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和更新。

  四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三、认真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一)建立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注重民意征求。为了更好地通过外经贸局门户网站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理解,有效保障外经贸企业、海外投资者以及广大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外经贸局门户网站在首页专门设置了局长信箱、留言板、群众投诉、回复选登等栏目,为公众提供了参与、交流和互动的渠道。特别是为了确保交流互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指派专人负责每天查看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工作。2015年,我局没有在网站上收到群众投诉;群众留言询问相关问题共计1条,已及时作出明确解答。

  (三)加强文件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和理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重点做好涉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和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等财务信息公开,做好软环境建设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并做好保密审查。

  2015年累计在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168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发布信息4条,占总数的2.38%;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信息5条,占总数的2.98%;行政执法栏目发布信息3条,占总数的1.79%;规划计划栏目发布信息1条,占总数的0.60%;统计数据栏目发布信息10条,占总数的5.95%;人事信息栏目发布信息5条,占总数的2.98%;工作总结栏目发布信息2条,占总数的1.19%;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32条,占总数的78.57%;财政预决算栏目发布信息6条,占总数的3.57%。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方式为当面申请,内容为“申请公开沈阳市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单”。我局同意公开并及时予以答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件情况

  2015年,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未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