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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03月09日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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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16年03月09日

  2015年,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范围,提升公开信息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顺利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增强主动,认真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015年,我局共公开规范性文件457件,其中,局门户网站公开455件,政府采购网公开2件。

  2.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015年,我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623条。一是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信息242条。其中:组织机构12条;政策法规38条;行政执法4条;规划计划15条;统计数据4条;人事信息3条;财务信息21条;应急管理2条;工作总结22条;工作动态89条;时政解读11条;市政府重点项目6条;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8条;重大建设工程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65条。其中:政策法规455条;预算执行13条;财政研究8条;队伍建设9条;通知公告41条;信息快递118条;财会之窗121条.三是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1780条。其中,信息公告1761条;重要通知14条;政策法规2条;资料下载2条;采购指南1条。四是在政务微博上发布信息27条。五是在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发布信息62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局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所有对外公开的信息均严格执行了保密审查程序,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二、抓住关键,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权力清单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积极做好行政权力权力清单公开工作。公开取消、下放、调整信息1项,公开保留行政权力信息数36项。

  2.做好本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按照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将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的《沈阳市财政局部门决算(2014年)》、《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沈阳市本级2014年度财政决算》、《沈阳市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汇总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信息,及时有效地在沈阳市政务公开网、沈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主动担当,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工作

  1.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5年,新《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和时限做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我们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辽政办发〔2015〕39号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做好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预算公开方面,市本级38个政府部门均按新《预算法》公开时限要求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一是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预算公开,我们严格按照新《预算法》20日内公开时限要求,并参照全国预算公开最先进城市广州市的做法,将人大报告及其相关附表全部公开,超出了新《预算法》公开内容的要求。二是2月16日,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沈财预〔2015〕79号),向市本级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同时,要求各部门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内容和样式在20日内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召集了参照省做法暂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5个部门(市委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外办)进行座谈,通报情况,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四是6月15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贵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函》(沈财行函〔2015〕56号),要求上述5个部门及时落实有关预算公开要求。五是继续加强与本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8月19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沈财预〔2015〕538号)文件,积极督促本级各部门及时、规范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六是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做好全市2015年预算信息集中公开工作。决算公开方面市本级43个政府部门均按新《预算法》公开时限要求公开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在人大批复决算后20日内,对市本级各部门进行决算批复。二是深入研究新预算法、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部门决算公开相关要求,及时下发部门决算公开指导文件。参照财政部公开口径、表格、内容及模板制定我市部门决算公开口径、表格、内容及模板,印发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沈财库〔2015〕485号),并对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公开范围和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格式、公开形式及公开时间。三是掌握工作进度,加强公开指导。及时了解、定期调度市直部门决算公开进度,按照单位部门决算公开网址,上网查询,对未及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完整的部门及时沟通指导,对各单位提出的公开政策等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以保证部门决算工作协调一致,公开顺利。

  2.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认真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目前,已在沈阳政府采购网公布信息1780条,其中,信息公告1761条,重要通知14条,政策法规2条;资料下载2条;采购指南1条。

  四、心系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认真办理民心网群众利益诉求事项。2015年,我局共接到民心网和96123市民服务热线提出的诉求事项366件,其中,咨询事项347件、投诉事项12件、建议事项7件,全部按照程序及时进行了答复,我局还通过“专人负责”、“建立快速办理通道”等措施提高办件效率,所有件均实现了当天收件、当天联系咨询人、当天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结果,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接听省民心网“96515热线”转接的电话,确保接听畅通,答复认真、语言标准、态度规范。

  2.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015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的切入点,认真抓好抓实。全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0件,其中:人大建议80件(包括:市主办建议10件;市协办建议67件;省主办建议1件;省协办建议2件);政协提案40件(包括:市主办提案6件;市协办提案32件;省协办提案2件),内容涉及教育、公交、医疗等多个方面。目前,建议提案已经全部办结并上传市政府办理建议提案网上管理系统,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栏、《财政工作汇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刊)》等多种形式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3.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为增进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服务、PPP、创新创业政策的了解,促进全市稳增长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购买服务、PPP、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等政策解读文章4篇。

  4.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采取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公开讲座、新闻报道、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回应。举办新闻发布会1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微博回应社会关切事件7次,新闻报道4篇,公开讲座3场,现场连线2次。

  五、夯实基础,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及政府采购信息。二是持续加强沈阳财政政务微博建设,利用政务微博发布财政信息、增强与公众互动。三是建立强农惠农政策乡镇“一点通”系统。我局在全市12个区县(市)、开发区149个乡镇(涉农街道)的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全部安装了强农惠农政策乡镇“一点通”系统,该系统在一台数字触摸查询机中录入农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强农惠农政策及财政补助资金发放公示事项,使农民群众通过点击数字触摸查询机的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自己所享受的良种补贴、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补助政策的补贴金额。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关于加强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局内相关处室、部门职责,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及时有效更新。

  3.积极组织并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为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相关市直部门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同时,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六、创新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活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以及LED平台,宣传群众所关心的民生政策、办事流程,及政务公开宣传日的活动内容。在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我局提出:围绕一条主线,确保三大目标,全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同时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同步公开。

   2.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所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回复给了申请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其中,当面申请5件,信函申请1件;同意公开答复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

  3.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活动。坚持送政策进基层、进企业,积极开展“双进双解”帮扶活动,组织开展财政政策说明会117场,参与企业、单位5603余家,参与者16000人次。并于“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期间,在局机关门前,悬挂标语和条幅,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的宣传咨询活动,采取面对面答疑解惑的形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4.协助做好其他工作。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做好民生面对面、建言献策、专题访谈、政务公开“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及知识问答等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