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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节后办公场所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沈新疫防指发〔2020〕5号
2020年01月31日来源: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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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春节假期结束恢复上班后,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场所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对凡是外省返沈人员,自到达沈阳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报备。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转运至当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一律在工作人员正式上班前一天,集中进行全面消杀。要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每日定时对公共部位进行消毒。

  三、各办公场所区域入口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尽量不安排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办公区。

  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召开大型会议、举办大型活动,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办公场所须佩戴口罩。

  五、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QQ等工具及在公共区域设置防控工作宣传栏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科学引导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