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沈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15日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 打印

  《沈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2022年10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为让人民群众充分理解《规定》的立法精神和条款内容,现对《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危险化学品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为了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国家和省先后制定并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为贯彻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亟需制定《规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定《规定》的主要依据

  制定《规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对危险化学品监管作出总体性规定。明确立法目的、立法原则、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危险化学品单位职责、举报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是危险化学品监管的起点。就危险化学品区域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建设,禁止、限制、控制目录清单的编制和产业退出机制等作出规定。

  第三章 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管理,是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主要环节。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人员配备、安全监测体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第四章 运输和废弃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做出规定。从运输单位的条件、运输工具、专用停车场地、作业人员要求、限行区域、装卸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台账的建立和处置责任主体等问题。

  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就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练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作出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措施、动态信息化管理、风险管控及事故预警、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诚信管理等内容。

  第七章 法律责任。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明确《规定》的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