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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10月15日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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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的背景

  2021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在此基础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今年6月初出台《辽宁省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22〕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是全面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全面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坚持政府引导、社会资源综合利用、合作模式互补原则,引导企业采取驻村设点、邮快合作、交快合作、快快合作、快供合作等模式,提升“快递进村”服务水平,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促进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

  二是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加强农村邮政网络共享。拓展邮政网点综合服务功能。创新乡镇邮政网点运营模式,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推动末端配送网络共建。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合资、互相持股、加盟、代理代办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畅通县-乡-村双向配送渠道。完善末端共同配送机制。

  四是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县域邮件快件转运枢纽功能。改造提升乡镇寄递物流服务设施。优化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站点空间布局。逐步推进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五是优化寄递、电商、交通运输、供销等协同发展。强化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协同发展。推动交邮融合发展。

  六是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服务农产品出村进城。

  七是构建冷链寄递服务体系。发展冷链寄递物流。加强冷链寄递安全管理。

  八是深化农村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农村快递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管理。

  (三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政策保障、强化督导考核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