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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的解读
2022年10月17日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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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因规章已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所规定内容已被地方性法规所涵盖,无保留必要,废止《沈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二、因规章与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一致,且不符合行业管理需要,无修改必要,废止《沈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

  三、因制定时间较早,实践中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无修改必要,废止《沈阳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沈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沈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沈阳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管理办法》《沈阳市城市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件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