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我市定于5月11日12时整,进行防空警报试鸣。鸣响信号为解除警报信号(三分钟—长音)。
特此公告。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沈阳日报
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