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周 舟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莹为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艳露为沈阳市审计局局长。
任 命:
何 伟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文武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晓虎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 郁为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平建芳为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
周 舟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莹为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艳露为沈阳市审计局局长。
任 命:
何 伟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贺文武为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佳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晓虎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 郁为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平建芳为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