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命:
林 巍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秀本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 敏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 去:
张淑红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宏立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奇洋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国钰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啸天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 巍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晓峰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宏声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 敏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永林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曹 阳的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程俊荣的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 准:
徐 适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 伟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孟秋野的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景会的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 波的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晓涛的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 军的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朴明华的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克学的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遂志的辽宁省新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晓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 骥的辽宁省康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