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清除人行道障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我市城区人行道管理,给广大市民创造干净、整齐、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引领,脚踏实地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一、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了《沈阳市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沿街商铺、机关团体、十字路口等占用人行道行为进行集中排查,并纳入到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作中。
二、开展人行道净化专项整治
各道路管理部门组织维养企业,按照整治任务工作要求,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并逐项销号。开展人行道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沿街商铺、机关团体门前私设石头堆、铁栅栏、石块墙等障碍物占用人行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待整治结束后,将对全市慢行系统和人行道占用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并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
三、加强日常管理畅通举报渠道
针对沿街商铺违规占用人行道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打击。日常监管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定人、定时、定区域、定标准,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发现沿街商铺违规圈地设置的地桩、地锁、围栏等行为立即上报,组织专门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市民也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举报沿街商铺占用人行道问题,将第一时间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并组织人员进行清除。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