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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浑南大队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第0516号)答复
时间:2022年07月0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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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07月04日

焦明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浑南大队服务能力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问题。为打造良好的法制营商环境,浑南交警大队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章。坚持在岗前派勤期间,提升民、辅警服务意识和能力水平。同时,设立考核制度,对多次被投诉的人员采取惩罚性措施,在民警考核表上如实记载。对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的内勤民警,责令作出书面检讨,进行通报批评。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问题。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采取考核机制,对三次以上无故迟到人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并在民警考核表上如实记载。同时,协调内勤人员,做好群众接待解释等工作,及时化解群众误解。关于加强窗口管理服务问题。落实当日值班民警值班负责制,严格落实大厅秩序管理及设备检查等工作,发现设备损坏及大厅秩序混乱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设立考核制度。2021年,浑南交警大队在院内规划了停车位。目前,院内车位工作人员车辆停放已经饱和,无法对外开放。按照《沈阳市泊位施划管理条例》关于“双向通行道路不满足12米,不允许施划停车泊位”要求,现门前两侧道路均不满足12米。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在门前及两侧道路施划单排停车泊位,在保证道路通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停车需求。同时,要求门口保安指引车辆有序停放。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开展全警抓营商、人人当先锋、处处树形象活动,主动对标入列、切实补齐短板,不断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