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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提案》(第0037号)答复
时间:2021年08月1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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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8月16日

郑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的长期规划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沈阳实现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更多要依靠科技人才。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人才工作的长期规划与统筹协调,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有力保障。沈阳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制定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十四五”时期首要任务进行专章部署,提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对引进培养科技人才、技能人才做出安排部署。沈阳市政府制定的《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在第三篇“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第五章“建设创新沈阳”部分,对“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引进和集聚多层次人才”“多渠道培育和留住人才”“搭建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平台”“加快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等多项任务。科技人才工作成为全市“十四五”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同时,修订了全市人才政策,进一步突出产业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高精尖优人才、产业人才、青年后备人才、技能人才等,实施精准有效的人才激励计划。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围绕沈阳振兴发展的科技人才需求,相关部门改进完善人才管理体制,拓宽引才渠道,营造引育人才的良好环境。

  一是在深化人才评价改革方面。出台《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优化科技人才计划与布局、科学设立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等4方面,提出了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的具体举措。探索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在全省率先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给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经费使用和技术路线自主权,进一步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

  二是在拓展人才引进方式方面。认真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以及选派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设置创新型岗位、特设岗位,用以引进科技研发、科技创新、成果推广方面人才和高层次紧缺人才。2017年以来,以“科技创新人才创业扶持”计划,支持78名高校院所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49家。

  三是在加大紧缺人才引进方面。自2108年起,出台并修订《沈阳市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目录和奖励补贴实施办法》《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沈阳市博士后工作资助管理办法》《沈阳市支持留学归国人员来沈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相关单位对紧缺急需高级人才、博士、博士后、海外留学归国博士的培养与引进。截至2020年底,共有21名紧缺急需高级人才、1252名博士、116名博士后、19名留学归国博士获得相应资助共计5500余万元。

  四是在便捷外籍专家服务方面。建立服务办理绿色通道,对来沈工作的高层次外国专家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制等便利措施,累计对160余名在沈重点外国专家进行专门对接服务,并通过组织座谈会、“外国专家看沈阳”等多样化活动,为高层次外国专家在沈工作、生活、居留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五是在深化人才引进保障方面。沈阳市制定高层次人才服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全面推行高层次人才“清单制”“帮办制”服务,对相应人才免费提供引进落户、创办企业、政策兑现、社保医疗、子女就学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使高层次人才享受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进一步释放人才效能,对各类实用人才、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在读博士生等不同情况在人才引进上给予不同形式的服务与保障。

  三、关于创新科技人才的培训机制

  沈阳市一直将产学研合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中,培养使用科技人才。

  一是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发布《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推广东北大学“收益共享激励”、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5%“黄金股”、沈阳化工大学“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订单式成果转化机制等做法,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

  二是搭建产学研合作载体。举办大规模的科技成果对接会和常态化的系列对接活动,构建“产学研金介”全要素参与的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中科院与铁西区等6个成果转化基地,组织56家产业技术联盟开展协同创新活动。高标准建设东北科技大市场,技术转移机构达到68家。2020年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303亿元,占全省47%。沈阳化工大学成为国家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

  三是培育产业创新人才。建设了涵盖12个重点产业链的32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技术研发人员592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57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链条,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60家,吸引了6.4万名产业创新人才。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212家,集聚创业人才16.6万人。积极培养特色专业人才,培育技术经纪人600多名,“青年农民上大学”工程累计培训农民5341名。

  感谢您对沈阳市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