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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强路灯管理的建议》(第1318号)答复
时间:2021年08月1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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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08月16日

吕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路灯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路建设是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实施的,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功能是为车辆通行提供服务,国家在建设规范中还没有对国省干道设置路灯做强制性要求。

  目前,沈阳市部分城市连接路根据区域发展需要,按属地化原则,由相关区政府投资建设了路灯工程,并负责后期的维护管理工作。

  同时,沈阳市也充分意识到国省干道因缺失路灯而造成的事故安全隐患,为保证市民安全出行,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对国省干道安全设施不足开展了补短板行动。今年,沈阳市计划投资2.14亿元,对沈阳市G101京沈线、G102京抚线、G202黑大线、G304丹霍线等20条国省干道隐患点段增加道路安全设施。工程涉及新民市、康平、法库、辽中、沈北、浑南等9个行政区,主要增设道路中央隔离护栏175公里、安装路灯251公里、信号灯79组、单点测速736套、电子警察122套、区间测速2套。截至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工程计划9月末完工。

  工程完工后,可有效预防国省干道交通事故的发生。沈阳市将努力把国省干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经得起群众检验的精品工程。

  感谢您对沈阳市城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