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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沈阳市美容行业复工复市的建议》(第6006号)答复
时间:2022年07月0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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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07月04日

程利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市美容行业复工复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面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建立了疫情防控指挥机制,全面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依托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实行“扁平化”管理,各工作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起作战指令直达机制;二是强化了应急响应机制。一旦我市发生疫情,防控工作迅速由常态化转入应急状态,市、区两级指挥系统24小时运转,不断强化应急措施,从严从实防控,同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做到科学精准防控;三是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针对各行业疫情防控等,分别组建了由多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各部门间整合优势资源,强化信息互通,密切协作配合,确保了各项防控措施的及时、科学、有效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因美容美发行业属于人员相对密闭场所,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经综合研判,2022年4月24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5号),对美容美发等行业做出继续暂停开放的决定。

  2.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2年5月27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59号),市商务局按照沈阳市防指第59号通告,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自5月28日起,美容美发等密闭场所按照最大接待顾客人数50%有序开放。

  3.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2022年6月10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1号),自6月12日起,进一步有序开放有关场所,美容美发等密闭场所按照最大接待顾客人数75%有序开放。

  目前,美容行业已有序复工复市,出台了《美容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对近期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期间美容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提出具体要求,各美容服务单位须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各地区加强对美容服务行业恢复经营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美容行业经营活动有序恢复。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指挥体系不变、组织架构不变、工作人员不变、协调响应不变,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措施落细落小落到位,做到任务全覆盖、联动无间隙。同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行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市民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