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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沈阳乡村振兴建设方面的几点建议》(1419号)答复
时间:2019年07月1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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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 2019年07月16日

于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沈阳乡村振兴建设方面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带动和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百姓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在我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起到了突出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公路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百姓的广泛关注。经过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持续多年的投入,交通行业管理部门不断地加大建设步伐与管理力度,农村公路路网得到不断完善,路况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农村百姓交通出行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

  2016年开始,按照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在《辽宁省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围绕建好、养好、管好和运营好农村公路四个方面,沈阳市积极协调、加大管理工作力度,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市农村公路得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沈阳市多部门联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沈阳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沈阳市2018-2020年要坚持政府主导、改革创新、民生优先、统筹推进、普惠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快农村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普遍服务能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五个工作目标和四大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管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安全防护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农村客运、物流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五是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到2020年争取国家级示范县1个,各区、县(市)全部达到省级示范县创建标准。去年,沈阳市的沈北新区和康平县2个区县已获得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今年继续争创国家级示范县。另有于洪区、辽中区、浑南区和苏家屯区4个区正在积极努力,全面发动,争创省级示范县。

  今年沈阳市将把“四好农村路”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工程实施,强化管理维护运营,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为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沈阳市交通事业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