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政府信息 -> 工作报告 -> 部门工作报告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21年02月07日来源:沈阳日报
[字体: ] 打印
沈阳日报 2021年02月07日

  2020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依法行使职权,主动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制定“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研究落实每一件立法项目、每一个监督事项和决议决定。
  切实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及时向市委请示重要事项,主动报告疫情防控、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任后监督、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情况。设立机关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协同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合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全面发展。
  二、坚持立行并重,强化沈阳振兴发展法治保障
  加强重要领域法规制度供给。为提高政务数据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制定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为加强燃气管理,制定了燃气管理条例。为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制定了电梯安全条例。针对我市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现状,制定了林地建设保护条例。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启动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为实现改革与地方立法相衔接,作出调整部分行政机关职责的决定。
  推动法律法规有效执行。对土壤污染防治法、慈善法、机动车停车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红十字会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视察,审议体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对60件现行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
  三、坚持依法监督,推进中心工作落地落实
  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将打造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作为“一号重点建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连续三年持续推动,先后制定修改了6件地方性法规,开展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审议了14项工作报告,召开了“规范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推进会,围绕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少捕慎诉、防止超标的查封等开展了专题询问,推动解决了一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抓住关键环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开展视察,审议“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报告,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高度关注会展、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审计整改率提升到97%。
  聚焦民生重点关切开展监督。连续三年推进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议案办理,支持政府完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目前已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0个、改造升级社区养老服务站90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有序展开。着力推进就业促进法及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加快国家级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双试点”城市建设,推动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农村饮用水安全、“菜篮子”稳产保供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交易滥食野生动物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关注少数民族、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收支、政府债务的监督,审议乡村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城乡绿化和生态林业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视察。
  聚焦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开展监督。审议“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就业、养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人口发展战略、智慧城市建设、城乡社区治理等7个重大课题开展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研究报告。
  四、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紧扣重大部署作出决议决定。及时作出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依法防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法治保障。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行政、监察、司法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职责。作出加强再生水利用的决定,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
  严格依法组织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免程序,加强任职资格把关,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3名。
  创新机制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常态化听取“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依法履职报告,突出强化审议意见整改落实,采取当面反馈、集中整改、定期“回头看”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将履职监督情况报告市委,增强任后监督的权威性。
  五、坚持人民至上,支持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督办质量。对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议案进行联合督办,取得突破性成果,盛京皇城入选国家5A级景区创建名单,中街国家级步行街完成了全面改造提升。对本届常委会以来跨年度办理的停车难、行车难等议案开展全链条督办,累计推动解决停车缺口50万个,机动车通行时速达到国家畅通工程一等标准。精选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11件重点督办建议,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运用“代表履职通”对代表建议进行“一站式”管理,1021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
  增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及时向代表发出倡议,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代表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文明程度,提高治理能力”和“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等主题活动,征集代表意见建议700余条,目前相关部门解决率达98%。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采取云端线上培训模式,围绕民法典、“十四五”规划等内容对代表进行培训。四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开展活动150余次。制定了“双联系”工作办法,组成人员联系代表600余人次,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重要活动700余人次。
  六、坚持与时俱进,推动常委会自身建设守正创新
  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思想、理论和业务学习,充分发挥“智库”和咨询专家作用。加强新闻宣传,讲好“人大故事”,累计发稿6500余篇。信息化“智慧人大”建设加快推进。
  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践行“忠诚、尚法、卓越、笃学、成长”的“沈阳人大精神”,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驻村扶贫和“万人进万企”,“沈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实践展示馆”建成开放。
  着力完善机关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等7项规章,完善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财务工作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2021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紧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增进民生福祉,依法履职、担当进取,为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人大力量。
  第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扎实开展任后监督,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第二,加强工作机关建设,更好服务沈阳振兴发展大局。针对问题立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耕地质量保护、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等条例,修改水污染防治条例,废止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条例。启动盛京皇城保护、社区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反餐饮浪费、急救医疗、地下空间管理等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抓好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城乡绿化、养犬管理等条例修改的论证工作。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提升监督质效。通过审议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综合执法检查等方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开展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执法检查。加强对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的监督。促进耕地保护利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审议城建计划编制情况报告,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对预算、政府债务的监督,督促提高监管能力、防范金融风险。持续推动盛京皇城综合保护利用议案办理,助推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繁荣发展。持续开展对环境状况、城乡绿化、生态林业、再生资源利用的监督,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就业促进法及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重点监督养老、医保、社区治理、教师队伍建设、公共卫生体系、保障性住房等热点问题。推动建设“沈阳爱心广场”,搭建雪中送炭、传递爱心的捐助平台。开展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加强我市“十四五”规划实施作出决定,推动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作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全民知法守法。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决定贯彻实施,跟踪督办城乡绿化、检察公益诉讼、再生水利用等决定落实。
  第三,加强代表机关建设,进一步改进提高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监督快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沈阳振兴”代表主题活动。深化和拓展“双联系”工作,规范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
  第四,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弘扬践行“沈阳人大精神”,积极推进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咨询专家和智库机构作用,进一步完善“智慧人大”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