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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时间:2022年01月1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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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2年01月10日

  一、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

  (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党的领导高度自觉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

  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认真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履职行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及时作出决定,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

  (二)始终立足管用有效,立法质效全面提升

  四年来,共审议22件法规,其中制定12件、修改7件、废止3件,对63件现行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

  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制定了常委会立法工作规范等9项制度,对7部条例开展了立法评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立法规划、法规草案的意见。

  注重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在营商环境领域,修改道路货运市场管理条例,废止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民营科技企业促进条例。在智慧城市领域,颁布“多规合一”条例,出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启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在生态文明领域,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林地建设保护条例、耕地质量保护条例,修改大气、水、环境噪声等污染防治条例。在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领域,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控制吸烟、城建档案管理等条例。

  着力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将立法资源向民生倾斜,制定了居家养老、城市机动车停车、电梯安全、燃气管理等民生领域法规,修改了安全生产、物业管理、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等条例。

  (三)聚焦中心加强监督,服务大局精准有力

  四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汇报176项,开展执法检查10次,组织专题询问3次,进行专题调研、视察66次,作出决议决定76个。

  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打造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作为“一号重点建议”,连续三年持续督办,相关做法和成效得到全国人大肯定。作出的加强“十四五”规划落实工作的决定首开全国先河。

  紧贴人民群众期盼推动提升民生福祉。针对我市深度老龄化现状持续开展监督,着力破解“停车难”“行车难”。聚焦道路建设管理、污水处理、排水防涝、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群众关切,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治理、农村饮用水安全等民生工程,进行有效监督。

  紧跟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政府债务的审查,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加强城乡绿化、再生水利用作出决定,对我市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进行专项监督。

  紧盯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依法治市。对14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或执法检查,对2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每年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着力督促法院破解“执行难”,针对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和法律监督作出决定,监督推动公安机关开展警务模式改革,听取市监委正风肃纪工作专项报告。

  (四)持续优化服务保障,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创新闭会期间活动方式。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代表围绕“三城联创”“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履职尽责。“监督快线”共收到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2800余件、解决率达98%以上。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出台保障代表依法履职15项具体工作措施,强化代表履职培训,制定“双联系”工作意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对4件代表议案进行持续督办,将盛京古城综合保护利用议案督办作为重中之重,助推盛京古城入选国家5A级景区创建名单、中街步行街改造试点成为“全国样板”。运用代表建议办理平台进行“一网通办”,代表提出的374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率达100%。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显著提高

  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

  突出以文化建设凝心聚力。大力践行“忠诚、尚法、卓越、笃学、成长”的沈阳人大精神,深入落实“高站位推进工作、高品质建言献策、高质量推动发展、高素质干部保障”的工作要求,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着力以基础建设提质增效。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聘任百名咨询专家和10家咨询机构,拓展协同办公、代表建议办理、预算联网监督等信息化平台功能。

  二、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全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牢牢把握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服务振兴大局;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今后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政治站位要有新提高;立法工作要有新建树;监督工作要有新成效;重大事项决定工作要有新作为;代表工作要有新突破;自身建设要有新气象。

  三、今年的工作安排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

  二是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探索开展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立法协作,继续审议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区建设促进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三是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继续督办打造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一号重点建议”,助力建设“创新沈阳”,推动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聚焦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乡村产业振兴等重点工作,围绕就业、养老、公共卫生体系等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持续监督。加强对计划、预算、审计、国资、政府债务、规划落实的审查监督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四是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持续抓好盛京古城综合保护利用议案办理,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人大代表在行动”和“人大代表面对面”活动,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

  五是持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以建设“四个机关”为目标定位,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落实“四高”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和扎实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人大在行动”活动。